工作动态(十二期)

襄汾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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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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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宣讲进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主体责任意识,7月5日,襄汾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强带领特种设备监管工作人员到新兴冶炼有限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宣讲活动。

安全宣讲课开始之前,参会人员共同观看了安全警示教育片。随后,张国强围绕特种设备安全基础知识、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方面,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讲了一场“干货满满”的安全课。要求企业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树牢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通过明确安全总监、安全员等关键少数的人员职责,把压力传导到企业一线人员,进一步强化企业整体安全意识,有效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随后,张国强带领工作人员查看了企业相关资料档案并深入现场检查,重点查看了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查验设备张贴的使用标志、设备是否定检、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内容。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襄汾县市场监管局将不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让服务走在监管前、普法走在执法前,以培促学、以学促干,督促使用单位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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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服务 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襄汾县市场监管局深入企业开展帮扶行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7月17日上午,襄汾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强带领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深入山西芯科联智控技术有限公司,在标准、计量、质量管理体系、强制性产品认证等方面开展帮扶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

在山西芯科联智控技术有限公司,帮扶组首先对该企业的基本情况与目前生产的产品进行了了解。随后就企业如何规范准确适用标准、按时进行计量检测、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强制性产品的确认等业务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并确定了帮扶联络员,做好今后的帮扶服务工作。同时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及技术支撑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质量管理问题,助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解决企业质量管理、质量技术等方面困难。

下一步,襄汾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助企帮扶行动,进一步帮助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从实际出发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为我县经济发展按下“快进键”,助力企业发展跑出“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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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市场监管局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督导帮扶

为进一步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解决食品生产企业面临的难点,切实提升企业发展的信心和活力,襄汾县市场监管局立足本职工作,主动靠前助企纾困,服务企业发展。7月17日,襄汾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强带领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深入西美创新(山西)食品有限公司开展督导帮扶。

督导组详细查看了该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车间布局及设施设备,检查了更衣室、生产车间、成品库等关键场所,排查每个环节中存在风险隐患。并且对可能引起食品安全隐患的风险点,向企业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要求企业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严把食品质量关。同时襄汾县市场监管局也会持续跟进,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整改,继续做好服务食品企业“店小二”的角色,在后续监管中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帮扶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安全管理体系,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下一步,襄汾县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贯彻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宗旨,持续加大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力度和后续跟踪服务,帮助企业从源头查风险、防隐患、治违规、提质量,确保“两个责任”落地见效,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做到管理精细化、标准化,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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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市场监管局对“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ODR企业)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为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解决消费纠纷,更好的发挥全国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及线上ODR机制作用,7月4日,襄汾县市场监管局对星河新世界购物广场、丁陶大卖场、瑞丰购物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3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ODR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

这三家企业通过“12315维权服务站”和ODR企业的建立,能够便捷受理消费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执法人员主要对3家企业的制度是否落实、投诉是否积极响应、处理投诉是否高效并按时办结、处理流程是否规范、受理投诉是否专业、对处理结果是否按时反馈、平台操作是否熟练等进行检查与了解,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和建议,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办公效率、降低运营和消费者投诉成本。

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和ODR企业,是实行消费维权前移的重要举措,是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下一步,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推动“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和ODR企业建设,并做好检查、指导,将建立维权服务站和ODR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有效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营造良好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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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计量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有关经营单位和个人、市场开办者: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市场计量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全县相关经营者自觉遵守计量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打击扰乱市场计量秩序的违法行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有序的计量市场环境,现就规范市场计量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电子计价秤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不得破坏电子计价秤的准确度,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具有计量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不得提供计量作弊改装服务或技术指导,不得销售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三、各类经营户要主动停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子秤,配备符合国家规范的电子秤。各类经营户在与消费者现场交易时,应当明示法定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量值。使用的电子秤应符合以下要求:

(1)铭牌上清楚标明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准确度等级、最大秤量、最小秤量、检定分度值、实际分度值、最大皮重值、自律性声明“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字样、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等。

(2)计量检定铅封必须完好,不得通过面板按键进行与计量性能有关的参数调整,不得添加作弊程序。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在使用前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并粘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

四、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集贸市场(含农贸市场、大型商超、批发市场等)主办方要切实履行场内计量活动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市场内放置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摆放位置应当方便醒目,便于消费者使用。

五、各经营者应当依法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如有发现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计量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予以查处。

六、各市场经营单位及经营者要立即按照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计量行为,防止计量违法行为发生。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计量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计量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

政策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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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胡晓霞   周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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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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