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净化行业风气,树立"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树立廉洁从医、文明行医的行业新风尚,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修订了《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在此向广大患者及家属郑重承诺:
一、坚定信念,恪守医德。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制度,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
二、严格自律,拒绝“红包”。我们郑重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贵重物品。我们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守廉洁自律底线,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管理,规范行为。我们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对于违反承诺的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我们将通过公众号、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我们的承诺和医疗服务情况,接受广大患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我们将设立举报电话,鼓励患者和群众积极举报违反承诺的行为。
五、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我们将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增强他们抵制“红包”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请患者及家属积极配合我中心无“红包”医院、科室的创建工作,不向医务人员送“红包”或其他贵重礼品,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如发现违反无“红包”承诺的行为,请向我们举报。
投诉电话:0451-87257121
投诉邮箱:Hljygchf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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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卫生院
龙江医廉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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