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下午4:10,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临床党支部在学校党员活动中心二楼支部活动办公室召开支部会议,会议由临床党支部书记邓智慧同志主持。
会议议题: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二、学习《教师法》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三、学习普法: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
四、学习中共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每位党员根据自己的岗位进行自查自纠
临床党支部书记邓智慧同志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