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喝酒后不能开汽车、不能骑摩托车,但是喝酒后可以骑电动车吗?5月31日,英雄南路街道演武社区联合长治市诚鑫法律事务所开展《法律视角 相约演武》法治小课堂第十期,本期为大家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精彩讲解
主题讲解
张律师通过分析经典案例,告知我们千万别以为酒后骑电动车就不算酒驾。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是电动自行车,只要酒后驾驶机动车或电动自行车上路,交警都严惩不贷的。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比酒后驾驶机动车还要危险,发生意外事故的后果会更加严重。
法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款: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得醉酒驾驶。如果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以上,将受到50元罚款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法律宣传
社区普法文明实践员开展《法律视角 相约演武》普法进小区活动,向辖区居民宣传交通常识与法律法条,告知酒后驾驶危险性及交通安全。
拒绝酒驾,方能“久驾”
请大家时刻牢记
“开(骑)车不喝酒,喝酒不开(骑)车
不开(骑)车去喝酒”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通过本期法律科普宣传,告知居民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虽然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力度没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那么重,但饮酒后的精神状态下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马路上行驶本身就很危险,请广大群众杜绝侥幸心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