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金陵东路支行党员于5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关于是否同意将王韬同志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事项。全体党员也继续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均到场参加。
大会第一部分,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介绍了王韬同志的个人有关情况,随后,全体党员同志依依就王韬同志的情况,结合其日常思想、工作、生活等表现,就是否同意将王韬同志列为积极分子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最后,党支部书记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全体党员举手表决通过后,宣布同意将王韬同志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
大会第二部分,党支部书记也带领全体党员,继续开展《条例》的学习。根据学习计划安排,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对照《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及修订处P71-P8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条文对照表;《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案例》违反组织纪律案例P63-P102;《中国工商银行派驻改革以来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第二辑(2021-2022)》“有”风及腐“赋”水难收——河南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有赋案警示P12-P23。学习结束后,大家一起围绕当天的学习内容,展开了交流和讨论。
最后,党支部书记总结到,党纪学习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接下来,黄浦金陵东路支行党支部将继续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夯实党纪学习教育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