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开展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党同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团结奋斗所作的重大部署,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党员干部要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方式,挤出时间、留出空挡沉下身来、静下心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悟,才能推动《条例》入脑入心,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有党员干部认为学习党内法规自觉性不强,认为党内法规与现实工作生活距离较远,“与自己工作不相关,学了用处也不大”,较多干部只在上级安排的情况下才被动学习。我们普通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起来,通过结合起来学、融会贯通悟,切实弄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把对党忠诚摆在首位,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做到对党忠诚老实。
在学习中,我们要着眼《条例》修订前后对比,对新增或修改的条文要重点学习领会。要自觉对照“六项纪律”标尺,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对每项纪律规定、每条纪律要求,都要发自内心去遵守、去执行,坚决做到不触底线、不越红线。要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管好个人“八小时”之外,切实自警自律、慎独慎微,经常、时常用平常各种反面典型案例来警醒警示自己,做到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算好“几本账”,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守好廉洁自律底线。
学习的目的在于落实,要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大功夫,在学习过程中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勇于担当作为,抓好每项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环节。要明晰有哪些风险、怎么化解,持续提高工作落实力、执行力,确保每项工作、每项任务对照分工、对照清单高效、高质量推动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