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2024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系列宣传二

非法集资四大特征

      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非法集资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四大特征

(一)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以内以货币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社会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防范非法集资,

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

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增强源头防范能力。

泰康人寿长治中支 宣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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