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炼党性,整装再出发

晨露
创建于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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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三次修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通过这一个多月对《条例》的学习,让我对自身党性、自身业务、自身廉洁有了更深的认识。现结合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浅谈自己的理解和感悟。

学思结合,对自身党性的再体检。李希同志在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夹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而言,对《条例》的学习是一项政治自觉。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新修订《条例》,我对党纪党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清楚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认识,自觉用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一言一行,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于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学懂弄通,对自身业务的再精进。纪检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条例》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融会贯通学,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作为信访室干部,可以说《条例》贯穿于处置信访举报工作的全过程,例如精准受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网络举报反映的问题以及对应违纪违法行为;耐心倾听反映人诉求,实事求是登记,移送真问题、真线索;精准研判问题性质类别,处置结果运用条例准确恰当等等。特别是本次新修订的《条例》第135条,新增了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是落实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一步,更是对从事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提出了更高要求。

知行合一,对自身廉洁的再警醒。常言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相关案例中,我深受警醒,要守住自己的一言一行,决不能存有侥幸心理,不能拿的东西坚决不能伸手要、伸手拿。始终把“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作为自身处事的原则,提升自制力,从生活工作小处着手、从细微处警醒,做到心有所惧、言有所限、行有所止,坚决不触碰底线、不践踏红线、不靠近高压线,保证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符合《条例》的规范。同时,要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正确处理友情与原则纪律的关系,摆正私情与公理人论的关系,时刻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坚守清正廉洁本心,坚决做对党忠诚干净的好干部、人民的贴心人。(陈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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