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模拟”中体验 在“法庭”中实践

Chensj_
创建于05-30
阅读 2446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以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

                                                                ——题记

为进一步增强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高二25班于5月30日组织开展了“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本次模拟庭审的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案情介绍:本案由浙江省首例适用婚姻法解释三判决的案件改编而成的。夫妻双方离婚本身是平常的事情,但离婚财产分割是使我们学法者比较棘手的事情。本案中有一套房产,夫妻一方婚前给了首付,婚后共同按揭,最后离婚时该套房产该如何分割……

首先由“主持人”对本次模拟法庭角色扮演者进行介绍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随着法槌落下庭审拉开帷幕

一、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人的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二、法庭调查阶段

先由原告诉讼代理人陈述事实、诉讼请求及理由。

00:12

再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发表答辩意见。

00:12

下面就案件事实进行证据审查。原被告双方对各组证据进行具体说明…

00:18

三、法庭辩论阶段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围绕本案争议焦点,结合法庭调查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综合性发言。辩论中应当实事求是,在法律范围内尊重客观事实。

由原被告双方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00:14
00:11

法庭辩论阶段结束,下面由双方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在最后陈述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简单明确的表明对于本案的处理意见和各自是否坚持诉讼主张的意愿。

00:11

四、法庭调解阶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之规定,法庭需要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询问原告方是否同意调解。

五、评议与宣判

因原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在组织调解,合议庭需休庭15分钟,待本庭合议后宣判

……

“休庭时间到,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敲定法槌后,庭审继续进行。经合议庭评议后,进行宣判。

00:31

随着庭审的结束,主持人缓缓走上台前,字正腔圆地念道:“通过本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我宣布本次的模拟法庭圆满结束!”随即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蔡才兴老师进行了细致的点评:

第一,庭审流程流畅、语气坚定自然、气势氛围非常靠近模拟法庭,高度肯定了演职人员在现场的表现。

第二,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对法庭要有敬重之心。能感受到演职人员对角色的投入,观众的表现也非常不错。

第三,剧本涉及到的题材比较广泛,对应选必二“法律与生活”婚姻家庭法、不动产权、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整个流程都“沉浸式”感受到了,走进剧本、理解案例、身临其境、感悟法治。

在此感谢其他老师百忙之中来旁听高二25班开展的模拟法庭活动,同时也感谢演职人员的辛勤劳动。

王霞老师对此次模拟法庭活动进行点评:

第一,庭审过程很流畅、有条不紊,法官法警各司其职,整个过程非常流畅,肯定了同学们在庭审中的表现。

第二,富有情感性,对被告(蔡润杰饰)剧情性的表演提出表扬,为庭审过程增添了真实性。对主持人(陈思贝饰)的普通话也提出了表扬。

第三,法律依据非常真实、细节。引用法律等角度提出了自身中肯的建议。

郑婉琪老师也对庭审表现作出了点评:

第一,整个班级的面貌特别好,准备的非常充分,庭审过程特别顺畅,整个氛围包括大家的发言都有条不紊,同学们有特别强的信念感。

第二,案例涉及到的法律领域比较广、比较深,郑老师觉得在这个过程中,也比较贴合我们的实际,在以后的生活里面,我们也可以去注重法律的重点。

总之,各位老师对此次模拟法庭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流畅,仿佛把观众们带入了真正的庭审现场,感受到了法庭的庄重和威严。此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是一次法律知识的普及,更是一次法治精神的传递。通过亲身参与和体验,同学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法律的重要性和威严性,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同时,活动也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锻炼能力的平台,让同学们在实践中不断成长、不断进步。

在模拟法庭审判中,我们深刻了解了法庭审判的流程与意义。模拟法庭是融知识性、教育性、警示性于一体的守正创新的法制体验活动,让更多学生“零距离”接触案件审判,体验法律的威严。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判断是非曲直、处理矛盾和纠纷的标尺”,通过这一“沉浸式”的法治实践活动,对同学们而言,法律与生活课本上的知识点变得更加鲜活。

附演职人员名单:

审判长——王奕彤

审判员——陈舒洁

审判员——朱杨柳

原告——陈滢欣

原告代理人——赵思熙

被告——蔡润杰

被告代理人——余海琪

书记员——龚丽丽

证人——陈柳茵

法警——许炳坤

法警——李少铿

主持人——陈思贝

编辑:陈舒洁

摄影:陈若楠

审核:蔡才兴

阅读 2446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