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亭镇中心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交通安全致广大家长的一封信

有玱葱珩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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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

    当今社会,各类电动车为许多家庭生活提供了诸多便捷,成为许多学生上下学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但许多家长骑行自行车、电动车存在不戴头盔、超员驾驶、超速驾驶,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为家庭带来了许多不稳定。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一直心系学生交通出行安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为此,希望得到各位家长的配合与支持,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了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希望您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和我们一起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

遵守交规

安全出行

一、请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做好榜样,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讲究文明礼仪,注意安全。

二、请教育孩子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玩手机或追逐打闹。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请教育孩子不乘坐无运营资质的车辆或无牌无证、手续不全、未入保险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和货车、电瓶车、三轮车等违法载人车辆;乘车时,坐在安全座椅上或系上安全带,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将头、手伸出天窗,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

四、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请家长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并管好电动车钥匙)。 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上路。教育孩子骑自行车时,做到不横行、不逆行、不载人、不双手离把、骑车戴好护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请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超员驾驶,不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

六、接送学生时要服从学校和交警部门的管理,按规定停放车辆。驾驶机动车辆接送学生的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保安和护导教师的安排,按时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接送学生,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我们提倡节能环保,距离学校较近的家庭尽量不用机动车接送。

如发现学生家长多次将车辆交给未达法定年龄学生驾驶的,我校将提请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

安全出行

一“带”一“盔”

1.“一带”就是安全带“安全带是生命带”,主要起固定作用,能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保护驾乘人员身体少受伤害。

2.“一盔”就是安全头盔,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正确佩戴头盔。

温馨提示各位家长:在接送孩子上下学或者外出时乘坐小轿车时务必让孩子坐在后排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或者电动车务必戴好安全头盔。

为了孩子的健康与安全,希望各位家长和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们健康成长。

凉亭镇中心小学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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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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