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护航成长”
——法治报告会

裴裴
创建于05-30
阅读 1324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5月30日下午,为了庆祝六一儿童节的到来,偃师区总工会来到伊洛中学,组织了“六一”特别关爱活动,来自偃师法院的蒋焕晓法官为我们进行了《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护航成长》的法治报告会,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深入浅出的法律普及讲座。

讲座开始,蒋焕晓法官首先为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法律,以及为什么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为大家解读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以及未成年人好奇心强,自制力差,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容易遭受不法侵害等特点,也列举了未成年人不得有的不良行为,让同学们明白法律不仅保护着我们,也同时约束着大家的行为。

蒋法官更以前段时间发生在河北邯郸的恶性事件为例,为大家介绍校园欺凌的危害,告诉我们不仅要严厉打击侵害校园犯罪,还要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接下来,蒋法官为大家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定义以及表现形式,让同学们知道,不仅打架斗殴是校园欺凌,辱骂讽刺、恐吓威胁、传播谣言、毁坏受害人的书本衣物等,都属于校园欺凌。

遇到校园欺凌,我们的解决方法:第一:当遭遇欺凌的时候,不要表现出害怕或者哭泣,这样反而让欺负你的人觉得你很好欺负。要勇敢的说“不”。明确的告诉他们:“停止这种行为。”


第二:为了避免碰到欺凌者,最好和其他人一起行动,不要独自去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如上下学的时候可以约上自己小伙伴一起作伴。


第三:受到欺凌后,要及时与老师、家长报告、向警察叔叔求助,不要觉得不好意思,也不要觉得向老师家长报告就是告状、打小报告,这是你的权力,也是很有用的方法。

蒋法官为同学们介绍了未成年人犯罪是不可以逃避法律追究的,“未成年”不是免罪金牌,不能仗着自己是未成年人就肆意妄为。也介绍了防卫的度,以及旁观者也是帮凶。

蒋法官还对校园欺凌的当事者提了建议,如果你是被欺凌者,要保护自己,及时沟通报告,注意平时防范。如果你是欺凌者,一要学会尊重他人,用心善待他人,二是懂得敬畏法律,明确行为边界。如果你是旁观者,要尽快制止欺凌,不能成为冷漠的旁观者。

同学们认真聆听,不停的做着笔记。

法治报告会深受同学们喜爱!

最后,蒋法官还耐心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和困惑,让同学们收获满满!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让法律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我们期待每一个学生都能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共同构建和谐、安全的网络环境。让我们携手前行,以法治的力量,照亮未来的道路,让每一个青少年在法治的庇护下,茁壮成长,绽放青春光彩!

阅读 1324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