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小冀镇西街小学【秸秆禁烧】——“秸”尽全力,防患未“燃”

新乡县小冀镇西街小学
创建于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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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丰收季

当我们在为丰收欢喜的同时

也要牢记严禁焚烧秸秆

田地里成堆的秸秆被就地焚烧

不仅污染环境、危害我们的健康

而且还会带来交通安全问题

禁烧秸秆,保护环境

人人有责



焚烧秸秆的危害

1.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

         燃烧秸秆的过程中会产生多种有毒化学物质,除了可吸入颗粒物,还包括一定量的多环芳烃、氮氧化合物和硫氧化合物,也对身体健康构成直接威胁。遇到冷空气下降,空气对流慢时,加之秸秆焚烧区域、时段均相对集中,在短时期内大量烟雾很难散尽,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使人们的呼吸道、眼科疾病发病率和复发率明显提高,对中老年和儿童及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影响最大,严重时会造成人畜窒息。

2.火灾隐患重重      


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3.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燃烧秸秆形成大量的烟雾,使能见度大大降低,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在交通干线两侧,这种影响尤为突出。

注意


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①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②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③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 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①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②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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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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