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暖心-情润童心”——罕井镇中心小学资助宣传

佐先森¥
创建于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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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资助点燃希望,政策助力前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相关政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这一惠民工程得以顺利实施,为让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实现“乡村振兴、阳光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罕井镇中心小学积极开展资助宣传活动。

资助政策内容

一、学前教育学段

         一免一补:

        一免:学前一年幼儿免保教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对3-6岁儿童集中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具有正式园籍且在园籍所在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根据幼儿园类别不同而标准不同。

        一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对3-6岁儿童集中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具有正式园籍且在园籍所在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每生每学年750元补助。

二、义务教育学段

        两免一补: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小学。“一补”的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学年1250元,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学年625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学年1250元,初中非寄宿生每生每学年625元补助。

三、高中教育学段

        一免一助:

        一免:普通高中免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 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年1600元。

         一助:高中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 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具有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

四、中职教育学段

        一免一助一奖:

        一免:中职国家免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免除学费,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免学费,民办学校学费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收费标准免学费。

        一助:中职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

        一奖:中职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

五,高等教育学段

        一贷一助:

        一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和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6000元。

        一助:滋蕙计划,(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罕井镇小学此次宣传政策活动的开展是我校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措施,也是向学生、家长和社会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的重要途径。各班通过开展这项工作,不仅让学生对国家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更增强了受助学生的诚信感恩之心和报效国家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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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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