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ASFX2024-01
版本号:YA01
艾山街道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 5月 10 日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节基本情况 1
第二节编制目的 1
第三节编制依据 1
第四节适用范围 2
第五节工作原则2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 3
第一节防汛指挥机构 3
第二节现场应急指挥部 4
第三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5
第四节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 9
第五节防汛会商 9
第三章预防和监测 9
第一节预防 9
第二节监测 10
第四章预警 11
第一节预警级别 11
第二节预警范围及内容 11
第三节预警发布、解除权限 12
第四节预警发布条件 12
第五节预警程序 14
第六节预警响应 15
第五章应急响应 18
第一节总体要求 18
第二节Ⅳ级应急响应 19
第三节Ⅲ级应急响应 20
第四节Ⅱ级应急响应 21
第五节I级应急响应 22
第六节抢险救灾 23
第七节联动机制 24
第八节响应结束 24
第六章信息报告与发布 24
第一节信息报告 24
第二节信息发布 25
第七章后期处置 25
第一节水毁工程修复 26
第二节灾后重建 26
第三节保险理赔 26
第四节生活安置 26
第五节其他工作 26
第六节总结评估 26
第八章应急保障 27
第一节后勤保障 27
第二节应急队伍保障 27
第三节通信与信息保障 27
第四节交通运输保障 28
第五节物资保障 28
第九章监督管理 28
第一节宣传教育 28
第二节培训 28
第三节演练 29
第四节责任与奖惩 29
第十章附则 29
第一章名词术语定义 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基本情况
艾山街道辖区面积81.42平方公里,辖43个村(社区),其中城市社区13个、农村30个,总人口78000人左右。街道党工委共有77个基层党组织,其中村(社区)党组织40个、“两新”组织22个,党员2277名。
位置境域
艾山街道地处济南市东南部,是钢城区人民政府驻地,东和黄庄镇接壤,南同新泰市青云街道交界,西与莱芜区高庄街道、新泰市泉沟镇相邻,北与颜庄街道、里辛街道相连。辖区总面积82.40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艾山街道地处丘陵,四面环山。北面是银山、黄羊山、葫芦山、九龙山,西面是卧虎山、莲花山,南面是平顶山、纺车山、寨山,东面是卧牛山、艾山,中间一横是双峰山和韩岗。总地势南高北低。境内最高峰位于九龙山,海拔615米;最低点位于葫芦山水库南端,海拔260米。
水文概况
艾山街道境内主要河流有牟汶河、清水河、石河子和龙门河。清水河发源于平顶山,龙门河发源于莲花山,石河子自小上峪村南入境,都在葫芦山水库南汇入牟汶河。
第二节 编制目的
做好艾山街道辖区内防汛工作,提高对暴雨、洪水、积涝等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社会安定,保障艾山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286号)、《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山东省黄河防汛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64号)、《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鲁政办发〔2017〕107号)、《山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鲁政办发〔2012〕75号)、《济南市河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8号)、《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政发〔2016〕13号)等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四节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艾山街道辖区内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御及应急处置。灾害主要包括:积涝、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涝水、地震、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第五节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防汛新理念。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二、统一领导,协同行动。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协同,社会动员,军地联防,全民参与。强化信息共享,整合应急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性洪涝灾害时,事发地政府应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四、科学调度,依法防控。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兴利除害相结合,强化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
街道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针对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可视情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艾山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负责组织领导街道的防汛工作,办公室设在办事处水利站,全面负责街道有关防汛工作。
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职责设立相应的行业防汛领导指挥机构,按照“行业管、管行业”的原则,负责本行业、本单位防汛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一节 防汛指挥机构
一、办事处设防汛指挥部
办事处设立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协调全街道的防汛工作。
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分管水利的副主任任常务副指挥,办事处有关部门、人武部等单位分工负责同志任成员。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命令;研究制定全街道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措施;指挥街道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的抢险救灾工作;分析总结街道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经验教训,制订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街道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街道防汛物资和队伍,组织实施街道洪涝灾害后期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承担办事处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防汛抗旱办公室
办事处防汛抗旱工作的办事机构为办事处防汛抗旱办公室,设在水利站。
主要职责: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执行指挥部指令,负责向办事处党委政府报告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汛情、灾情和工情,向办事处指挥部领导提出防汛工作建议;组织制(修)定防汛预案;组织开展防汛督导检查,指导、监督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发布或授权相关单位发布雨情信息;组织开展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防洪减灾意识;做好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节 现场应急指挥部
根据防汛抢险工作需要,指挥部可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视情设置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抢险转移组、后勤保障组、救灾善后组等若干应急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向指挥部汇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收发上级指示、指令;汇总、上报有关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指示、电文和领导讲话稿;做好提请发布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发布、应急事件先期处置部署、防汛抢险有关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技术保障组:负责技术保障和相关预报预测;采集各类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天气等信息;组织专家对防汛应急事件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方法、恢复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估,提出相关建议,供指挥部决策参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
三、抢险转移组:负责队伍集结、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群众等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防汛抢险所需应急物资调集、供应;通信、电力、油料等保障;抢险人员生活后勤保障;应急资金保障等。
五、救灾善后组:负责实施移民安置、卫生防疫、灾后重建等工作。
第三节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在做好本部门、本行业防汛工作的同时,认真执行指挥部防汛和抢险救灾指令,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共同做好街道防汛工作。
人武办:根据洪水演进情况,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其他防汛任务。
宣传办: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做好灾害舆情管控和引导工作;其他防汛任务。
水利站:负责防洪除涝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组织制定水利工程防御洪水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工情、行业灾情监测预警发布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组织防洪除涝工程应急度汛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所属灾情上报;其他防汛任务。
应急办: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综合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较大洪涝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的防汛抢险、险情处置工作;负责灾情(含人员伤亡、转移人数)核查统计上报、损失评估工作;负责灾害救助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监管领域安全度汛;负责本地区地震监测及地震趋势研究、会商,提出预测意见,及时向办事处指挥部通报有关震情,提供防汛所需的地震监测资料,指导防震减灾工作;其他防汛任务。
经贸办:负责督促协调重大防汛工程及水毁工程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批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期间的电力等能源供应工作;能源中断等所属灾情上报;其他防汛任务。
文旅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的防汛救灾,保障师生、旅游人身安全,负责学校、幼儿园、旅游景点风险隐患排查和度汛安全;加强师生、旅游景点防汛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所属灾情上报;其他防汛任务。
科技办公室: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应急管理、科技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其他防汛任务。
商务办公室: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定期修订防汛通信应急预案,做好抢险现场通信保障工作;协调筹集灾区群众和救灾人员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调度供应;负责做好地下商场等重点部位的防汛工作;掌握指导经销单位库存的生活必需品,以便应急调用;配合有关部门提供灾后农用物资的供应;通讯中断、商场受淹等所属灾情上报;其他防汛任务。
派出所:负责维护灾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做好抢险救灾通行工作;其他防汛任务。
财政所:负责筹集落实防汛经费并监督使用;其他防汛任务。
自然资源办公室:负责协调重大防汛工程建设、蓄滞洪区、灾后重建等永久和临时性占地的审批上报工作;负责防洪工程中河道蓝线的划定;负责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区等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督导村、社区依法办理防汛抢险急需林木采伐等相关手续;指导、协调国有林场及苗圃的防汛救灾、生产恢复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城市绿地枯死倒伏树木的清理工作;督导山体绿化提升和山体公园建设工程防汛安全工作;所属灾情上报;其他防汛任务。
环保办:负责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汛期水环境污染的监督监测、预警监测工作,向指挥部及时报送水环境质量状况;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其他防汛任务。
人防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办事处在建房屋建筑工地、燃气和供热工程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负责排查镇、村危房底数并及时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公共人防工程的险情处置、应急救援和积水排除,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倒塌房屋、建筑物受淹等所属灾情上报;其他防汛任务。
交通队:负责所辖水运和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省干线公路、镇村道路及桥梁等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及时清除阻碍行洪设施;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道路中断等所属灾情上报;其他防汛抗旱任务。
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及时报送指挥部;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负责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负责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农作物、经济作物受灾等所属灾情上报;其他防汛任务。
消防救援队: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其他防汛任务。
济南市艾山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做好所属建设工程防洪排涝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与验收工作,保证区域性排水系统的完善与提升;做好既有防洪排涝设施保护;做好跨汛期施工工程的施工安全工作;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其他防汛任务。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艾山变电站:负责变电站所辖日常供电线路检修,应急提供移动成套发电设备,保证抗洪抢险的电力供应;供电中断等所属灾情上报;其他防汛任务。
中石化加油站:负责筹集储备防汛抢险所需的柴油、汽油等燃料;其他防汛任务。
第四节 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
各村、社区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在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和办事处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防洪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上级决定、命令,组织、监督、协调、指挥本辖区防汛工作。
第五节 防汛会商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根据汛情、险情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和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研究预测汛情发展趋势,制定防汛抢险救灾、人员救助等工作方案及措施,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会商形式可采取视频会商、会议会商及现场会商等。
第三章 预防和监测
第一节 预防
一、防汛准备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应当加强思想,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队伍等各项防汛保障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主要包括宣传、教育、培训等。
组织准备主要包括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等。
工程准备主要包括防洪除涝工程建设、水毁工程修复、防洪排涝设施管理和维护、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等。
预案准备主要包括各类防汛应急预案修订、演练等。
物资、队伍准备主要包括加强防汛物资储备、使用管理及抢险队伍建设等。
其他准备主要包括通信与信息、交通运输、电力等保障。
二、督导检查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根据防汛实际,组织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防汛安全隐患、薄弱环节等风险源的排查梳理,分类施策,落实监控、巡查、清除等有针对性应对措施,并加强防汛工作检查。防汛检查实行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综合检查相结合方式,以防洪工程、责任制落实、预案和物资队伍保障等方面为重点,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下级防指、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时做好整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节 监测
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分析、汇总、上报本部门或本行业有关气象、雨情、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及时分析研判防汛形势,提出预警建议。
一、气象信息
根据省市区气象厅、局提供的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建立实时联动机制,做好临近短时预报。
二、水文信息
根据市区水文局提供、报告的雨情信息,预测水情、汛情等,并根据信息变化提出建议措施。
三、工程信息
及时提供水库、河道、排水管网、排涝泵站等工情信息。各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及时提供辖区内河道、水库、塘坝工情信息。
四、洪涝灾害信息
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灾情发展趋势、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
洪涝灾害发生后,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灾害动态信息,对发生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2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告办事处防汛指挥部。
第四章 预警
第一节 预警级别
汛情预警级别由低至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第二节 预警范围及内容
预警范围为艾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
预警内容主要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预计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构等。
第三节 预警发布、解除权限
Ⅳ级汛情预警(蓝色):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签发。
Ⅲ级汛情预警(黄色):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签发。
Ⅱ级汛情预警(橙色):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或者委托副总指挥签发。
I级汛情预警(红色):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签发。
第四节 预警发布条件
一、Ⅳ级汛情预警(蓝色)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Ⅳ级汛情预警(蓝色):
(一)市、区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二)预计辖区内河流可能发生超警戒水位(或流量)洪水;
(三)中型河道、堤防可能发生局部滑坡、管涌;大中型水库大坝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四)辖区内部分道路、低洼地区立交桥下出现积水或出现道路行洪现象;
(五)预计某座中型水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
(六)其他需要发布防汛蓝色预警的情况。
二、Ⅲ级汛情预警(黄色)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Ⅲ级汛情预警(黄色):
(一)市、区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二)辖区内河流达到警戒水位(或流量)洪水,且呈继续上涨趋势;;
(三)中型河道、堤防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威胁堤防安全;大中型水库大坝局部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等险情,威胁大坝安全;
(四)辖区内部分道路、低洼地区、立交桥下积水或道路行洪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五)预计数座中型水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
(六)其他需要发布防汛黄色预警的情况。
三、Ⅱ级汛情预警(橙色)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Ⅱ级汛情预警(橙色):
(一)市、区气象局发布暴雨(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二)辖区内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或流量)洪水,且预计有可能继续上涨接近保证水位(或流量);
(三)中型河道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倒闸;大中型水库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溢、溃堤等险情,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辖区内部分河道可能出现漫溢;
(五)辖区内低洼地区、立交桥下可能出现较重积水,危及车辆、行人安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辖区内可能发生洪涝灾害,出现道路行洪、道路积水,造成辖区内主干道交通瘫痪;
(七)预计数座中型水库发生超允许最高水位洪水;
(八)其他需要发布防汛橙色预警的情况。
四、 I级汛情预警(红色)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I级汛情预警(红色):
(一)市区、气象局发布暴雨(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二)预计辖区内河流发生超标准洪水;
(三)预计艾山水库发生超允许最高水位洪水;
(四)中型河道可能发生超出现状防洪能力的洪水或大中型水库水位临近警戒水位,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险情,严重威胁大坝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辖区内可能发生洪涝灾害,出现严重道路行洪、道路积水,造成大面积交通瘫痪;
(六)辖区内道路、低洼地区可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山洪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已饱和,预计将要发生山体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八)其他需要发布防汛红色预警的情况。
第五节 预警程序
一、预警发布
监测预警职能部门、单位应依法依规发布和解除与防汛工作有关的预警预报,并将有关预警预报信息报送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预警预报等基础信息,分析办事处防汛形势,经会商研判后,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提出汛情预警发布建议,办事处防汛指挥部以文电、预警平台、短信等形式按规定程序发布汛情预警。
有关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及时在本系统内传发相应汛情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根据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预警及时向社会公众播发播报。
二、预警等级调整
根据防汛形势变化,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提出预警级别变更建议,按程序签发调整。
三、预警解除
根据汛情变化,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及时提出汛情预警解除建议,按程序解除。
第六节 预警响应
一、Ⅳ级预警响应(蓝色)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守,及时汇总、发布各类汛情信息,调度各村、社区防汛机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上岗到位情况,密切监控降雨和汛情演变,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相关准备,部署本行业防汛工作,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气象、水文部门密切监测天气及汛情变化情况,并及时报办事处防汛指挥部。
收看济南广播电视台鲁中传媒中心播报汛情预警信息。
各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部署本辖区防汛工作,加强调度、监测、巡查和值守,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二、Ⅲ级预警响应(黄色)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守、调度,及时汇总、发布各类汛情信息,密切监控降雨和汛情演变,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适时派出督导组赴一线检查督导防汛工作,做好办事处抢险队伍、物资调运等准备。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防汛III级应急响应相关准备,部署本行业防汛工作,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并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气象、水文部门密切监测天气及汛情变化情况,并及时报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收看济南广播电视台鲁中传媒中心及时播报汛情预警信息。
各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部署本辖区防汛工作,加强调度、监测、巡查和值守,做好易积水区域排水救援设备预置工作,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三、Ⅱ级预警响应(橙色)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守、调度,及时汇总、发布各类汛情信息,密切监控降雨和汛情演变,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适时派出督导组赴一线检查督导防汛工作,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充分做好抢险队伍、物资调运等准备工作,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防汛II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汛工作,采取相应应对措施,适时派出行业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气象、水文部门密切监测天气及汛情变化情况,及时报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收看济南广播电视台鲁中传媒中心及时播报汛情预警信息。
各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部署本辖区防汛工作,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防汛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做好易积水区域排水救援设备预置、群众安全转移等准备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办事处防汛指挥部。
四、 I级预警响应(红色)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守、调度,密切监控降雨和汛情演变,及时汇总、发布各类汛情信息,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应对措施建议。派出督导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现场督促检查重要防洪工程调度、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落实情况,防汛抢险队伍集结待命,抢险物资、设备装车待运,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防汛I级应急响应各项准备,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汛工作,采取相应应对措施,派出行业工作组赴一线督导防汛工作,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气象、水文部门密切监测天气及汛情变化情况,及时报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收看济南广播电视台鲁中传媒中心及时播报汛情预警信息。
各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部署本辖区内防汛工作,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防汛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做好易积水区域排水救援设备预置、群众安全转移等准备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第五章 应急响应
第一节 总体要求
一、响应等级
根据汛情变化、暴雨、大中型河道洪水流量、城区低洼地段积水、山洪等险情以及防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防汛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响应级别。
二、响应程序
由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根据汛情预警、工情、险情及灾情等情况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按程序发布。根据汛情发生区域及影响程度,可启动局部区域应急响应。
三、响应启动、终止权限
Ⅳ级应急响应: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签发。
Ⅲ级应急响应: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签发。
Ⅱ级应急响应: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或者委托副总指挥签发。
I级应急响应: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签发。
四、响应调整
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应及时调整响应等级,报请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签署。
第二节 Ⅳ级应急响应
一、启动条件
(一)预计辖区内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或流量)洪水;
(二)中型河道、堤防可能发生局部滑坡、管涌;大中型水库大坝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三)辖区内部分道路、低洼地区、立交桥下出现积水或出现道路行洪现象;
(四)预计某座中型水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
二、响应行动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指副指挥签署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命令,适时组织主要成员单位会商,研究分析汛情可能影响情况以及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班调度,及时传达领导指示、通报汛情信息。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到岗到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办事处防汛指挥部。
相关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副指挥及时到岗到位,靠前指挥,组织开展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办事处防汛指挥部。
第三节 Ⅲ级应急响应
一、启动条件
(一)预计辖区内河流均发生超警戒水位(或流量)洪水;
(二)中型河道、堤防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威胁堤防安全;大中型水库大坝局部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等险情,威胁大坝安全;
(三)辖区内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呈继续上涨趋势;
(四)辖区内部分道路、低洼地区、立交桥下积水或道路行洪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五)预计数座中型水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
二、响应行动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签署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命令,适时组织主要成员单位会商,研究分析汛情可能影响情况以及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班调度,密切监视汛情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和工情,及时将汛情信息报告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及时传达领导指示、通报汛情信息。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到岗到位,密切关注汛情、险情、灾情发展变化,加强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办事处防汛指挥部。
相关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副指挥到岗到位,积极开展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办事处防汛指挥部。
第四节 Ⅱ级应急响应
一、启动条件
(一)预计辖区内河流均发生超警戒水位(或流量)洪水,且预计有可能继续上涨接近保证水位(或流量);
(二)中型河道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倒闸;大中型水库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溢、溃堤等险情,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辖区内部分河道可能出现漫溢;
(四)辖区内低洼地区、立交桥下可能出现较重积水,危及车辆、行人安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辖区内可能发生洪涝灾害,出现道路行洪、道路积水,造成辖区内主干道交通瘫痪;
(六)预计数座中型水库发生超允许最高水位洪水。
二、响应行动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签署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命令,组织成员单位会商,部署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信息,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报告。调度防汛抢险队伍、物资支援抢险救灾。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岗到位,加强值守,在区防指统一指挥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办事处防汛指挥部。
相关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总指挥到岗到位,在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办事处防汛指挥部。
第五节 I级应急响应
一、启动条件
(一)预计辖区内河流发生超标准洪水;
(二)预计艾山水库发生超允许最高水位洪水;
(三)中型河道可能发生超出现状防洪能力的洪水或大中型水库水位临近警戒水位,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险情,严重威胁大坝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辖区内可能发生洪涝灾害,出现严重道路行洪、道路积水,造成辖区内大面积交通瘫痪;
(五)辖区内道路、低洼地区可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山洪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已饱和,预计将要发生山体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响应行动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签署启动I级应急响应命令,组织成员单位会商,部署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信息,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报告。
做好重点工程调度,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物资,调度防汛抢险队伍支援抢险救灾。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岗到位,加强值守,在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办事处防汛指挥部。
相关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总指挥到岗到位,在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办事处防汛指挥部。
第六节 抢险救灾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全面部署辖区内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调度各村、社区及各成员单位防汛工作情况,掌握办事处受灾情况、工程出险情况,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报告,提出相关建议。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本部门、本行业防汛抢险救灾及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组织工作组赶赴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按照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认真执行办事处防汛指挥部防汛和抢险救灾指令,做好辖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各村、社区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根据事件发生的性质,迅速实施监控、追踪,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迅速调集辖区内资源和力量,并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第七节 联动机制
根据汛情与灾情演变情况,适时按程序请求当地驻军或相关市、区单位的帮助和支援。
第八节 响应结束
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视情况按程序终止应急响应。
第六章 信息报告与发布
第一节 信息报告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汛情信息,险情(灾情)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基本过程、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应对措施、需要支援事项以及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
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及相关部门密切关注雨情、汛情、灾情和工情,及时掌握最新信息,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报告汛情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通过各自行业系统渠道,汇总上报职责范围内信息;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办事处信息汇总,按规定向区防指、区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出现重特大防汛突发事件时,由区政府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
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先报告基本情况,并尽快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
重大、特别重大险情灾情发生后,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害动态信息,报送时间须在事发后1小时内上报至办事处防汛指挥部。
第二节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汛情、灾情以及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信息。
防汛及抢险救灾等信息,由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审核及发布。
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指采用和发布的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指应及时组织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信息发布可通过广播、电话、微信、微博、手机短信、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入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地公告方式。
第七章 后期处置
在办事处党委、办事处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办事处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善后处置,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所需资金由办事处财政所和相关单位负责安排。
第一节 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对其他遭到毁坏的防洪工程、交通、电力、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排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等分别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第二节 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由所在村、社区负责。
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第三节 保险理赔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财产损失由各保险公司按照“援助优先、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的原则,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第四节 生活安置
灾后灾民生活安置由村、社区负责,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妥善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第五节 其他工作
疫情处理、污染物清除、防汛抢险物资补充等其他善后处置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解决。
第六节 总结评估
汛情过后,受灾地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针对防汛救灾工作各个方面、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总结、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及时报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第八章 应急保障
办事处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防汛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第一节 后勤保障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灾民安置、应急救援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卫生部门负责组织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和医疗救护;水利站、国网山东省供电公司艾山站、住建办公室、中石化艾山加油站等单位负责保障水、电、气、油供应;财政所负责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
第二节 应急队伍保障
艾山驻军、消防、民兵预备役是抢险救灾的重要力量,主要担负急、难、险、重抢险任务。
各村、社区应当组建以民兵预备役为骨干的群众抢险救灾队伍,或由办事处相关部门设立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办事处政府、村、社区应当组织群众参加抗洪救灾。
第三节 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保障防汛现场和各级防指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联络。
各级防指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防洪排涝设施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新闻媒体、通信运营商等应及时按要求播发、刊登防汛信息。
第四节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保障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物资运输车辆调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保障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物资运输车辆畅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第五节 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和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建设物资仓库,贮备足够数量防汛物资、器材与设备,必要时征用社会物资与设备。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一节 宣传教育
各级防汛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加强对低洼地区、立交桥、易行洪道路、病险水库、地质灾害防范区等重点区域周边居民群众的宣传引导,增强防汛意识和避险技能。
第二节 培训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办事处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重点对指挥调度人员、抢险救灾人员、防汛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防汛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抢险救灾能力。
第三节 演练
办事处各相关部门根据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既可组织综合性应急演练,也可针对立交桥、低洼地区、水库、河道等重点风险部位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第四节 责任与奖惩
对防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在防汛工作中英勇献身人员,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对在防汛工作中致伤致残人员,按有关规定绐予工作生活照顾。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一节 名词术语定义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洪涝灾害:因降雨、融雪、冰凌、溃坝造成的洪水、溃涝灾害和由暴雨造成的山洪、泥石流等灾害。
第二节 预案管理
一、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编制,办事处政府批准,并报钢城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办事处与防汛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和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防汛应急预案,报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村、社区防汛预案编制工作可参照执行。
二、预案修订
防汛应急预案应根据防洪工程、社会经济等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一般应3年修订1次,并按原申报程序报批。
三、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节 艾山街道办事处地理位置图
艾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