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共有干警二十二名,今日请假二名。
一、程玲:
1、与助理讨论再审刑事案件;
2、民事审查立案;
3、接待当事人;
4、列席党组中心组会议;
5、撰写再审刑事判决书;
6、讨论非诉行政强制执行问题。
二、赵丹:
1、查阅法规,拟写再审刑事案件判决书部分内容;
2、向中院报送近年来校园暴力案件;
3、评查案件,拟写评查报告。
4、接待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
5、阅览卷宗,与法官讨论刑事再审案件;
6、讨论非诉行政强制执行不予受理问题。
三、倪慧芳
1、接待案件当事人;
2、开庭前会议质证。
四、贾小伟
1、记录庭前会议笔录;
2、电子送达应诉手续;
五、张宏武:
1、接待案件当事人;
2、撰写民事裁定书;
3、完善补充案卷信息。
六、吴琼:
1、整理装订并扫描上诉卷宗;
2、印发文书、电子送达、系统结案;
3、整理装订卷宗。
七、张舒玮:
1.查询诉服数据并签到。
2.主持民事案件庭审。
3.撰写司法救助工作情况报告。
4.联系当事人沟通案情。
八、张丽君:
1、整理完善卷宗
2、完成庭审任务
3、电子送达应诉手续、打印电子送达回证
4、系统结案2件
5、填写送达回证,通知原被告领取裁判文书
6、电子送达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
7、预约法庭、制作庭审笔录
九、王雁:
1、整理、完善卷宗手续;
2、通知当事人领取裁判文书。
十、李霓景:
1.查询案件信息;
2.接听电话;
3.录入民事案件十二件;
4.接待案件当事人;
5.案件送扫描室扫描;
6.通知书记员领取卷宗。
十一、王健玉:
1、长治市屯留区看守所宣判;
2、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送达文书;;
3、批注206系统;
4、整理案卷完善手续;
十二、申秀丽:
1、今日窗口受理民事案件十件,计算并收取诉讼费十件;
2、受理诉前调书案件二件,
3、受理诉前鉴定案件三件;
4、指导当事人满意度评价四人;
5、受理诉前调解案件五件;
6、接受异地法院委托送达一件;
7、接待当事人多人,接听电话多次,其他诉服事宜有序进行中。
十三、陈国彦
1、接待当事人多人,接听电话并回复执行案件信息
2、受理首执案材料一件,异议案材料一件,并指导当事人签送达回证等立案材料
3、查询案件信息
4、填写执行立案材料三件
5、执行系统录入首执案四件,送扫描并取回,登记分案移送执行
十四、丁亚丽:
1、接收诉前调解案件资料
2、开具诉讼费发票,查看电子转账系统核对缴纳诉讼费金额及时间
3、指导当事人填写立案手续,做满意度评价
4、给案件当事人致电,调解案件
5、统计诉服指标
十五、段增翠:
1.接待案件当事人多人
2.拟写追偿权民事判决书
3.制作民事裁定书
4.审查执行案件立案材料
十六、秦瑞:
1、今日登记诉前调解案件;
2、今日成功调解民事诉前调解案件一件,并指导当事人填写手续;
3、今日收取诉前调解案件,登录调解平台系统录入各民事诉前调解案件,分配调解员,并进行受理,网上系统上传音视频并进行结案等;
4、接听当事人电话数十次,回复当事人案情;
5、路村大庭取资料,人社局取回复函;
6、其他诉服工作有序进行中。
十七、王笑:
1、案件统计
2、案件维护
3、电子签章,打印
4、与当事人沟通鉴定事宜,通知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时间,通知当事人现场勘验时间,协助鉴定机构取鉴定材料
十七、黄倩:
1、收取评查卷宗
2、案件维护,统计
3、统计不合格案件
4、维修电脑系统
十九、宋一帆:
1、潞州区司法局送达社区矫正手续
2、屯留区看守所送达执行、宣判手续
3、拟写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4、拟写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5、拟写撤诉裁定书
6、向中院提交206系统意见建议
7、检索非法经营罪类案
二十、梁磊:请假。
二十一、宋少杰:借调。
二十二:王晓晓: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