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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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高级中学“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明法于心  守法于行

创建于05-28 阅读3180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基石。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让法治的阳光普照校园,让法治的力量深植内心。5月27日,绥德高级中学特组织开展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就绥德县高级中学的未成年人工作进行调研讨论,第二部分,在达健体育场举行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第一部分绥德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未成年人工作座谈会

出席座谈会的领导有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周光,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妍,办公室主任李峰,第一检察部干警王安及绥德高级中学相关领导。

会上何检察长结合案例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行分析,并提出学校对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要严防死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坚持六位一体机制,并且让班主任加强相关学习,更好地给学生传达。

第二部分“明法于心  守法于行”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出席该活动的有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妍,第一检察部干警王安、马鹏磊,校委委员马克明,副校长党一博,副校长雷浪以及高一、高二年级全体班主任及学生。此次活动由副校长雷浪主持。

01  学生宣誓誓词:

不当残忍的欺凌者,

不当冷酷的旁观者,

也不当沉默的受害者。

绝不参与欺凌,

尊重他人,友善待人,

遵守纪律,目标明确,

勤学苦练,顽强拼搏,

自信自强;创造辉煌。

02    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本次校园宣传活动我们诚挚地邀请到了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刘妍检察官,为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宣传讲解。刘妍检察官围绕学生欺凌、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危害性等法治教育主题,为同学们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们相信,通过刘检察官的精彩讲述,我们一定会受益匪浅,对法治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03   领导总结

我们深知,校园安全离不开每一位师生的共同努力和自觉维护,法治教育需要我们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绥德高级中学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法治教育工作,为师生们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也希望同学们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04    会后发放宣传册

活动结束后,检察官向学生发放宣传手册,并对学生提出的相关疑惑进行了耐心解答。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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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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