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党纪学习教育专题

水墨青花
创建于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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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24〕34号)《关于在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和省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医院部署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外科党支部于5月20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刘亦恒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传达了医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安排,支部书记刘亦恒同志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此条例是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会上王娇华副书记强调所有党员除了集中学习外还要通过自学的方式,深入学习党的纪律和规矩,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促使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为全力推进自由贸易港核心区建设、加快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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