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重于泰山,安全是我们所有人的梦想,守护安全人人有责!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三交中心学校法治副校长王泽宇,全体学生也认真聆听了这次细致,全面的安全讲座。下面是讲座的一些主要内容:
一、法律知识科普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案件数量增加,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的,其中法制观念淡薄就是一个原因。很多人根本不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后果。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学们,要知道社会生活中有规则,法律就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法律规定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各种特定条件下能够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或禁止做什么。法律 代表公平正义,维护秩序, 保障自由,保护人身、财产等 权利不受侵犯。任何人的权利不可随意剥夺和侵犯。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 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他规定了公民享有法律赋予的 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 等权利,受法律保护,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 8 至 13 周岁之 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 的阶段。只要用一颗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每个人的人生都会取得辉煌的成就。相反如果做错了事, 走错了一步也许就会贻误终身。鉴于你们年龄还小,知识还 不够完备,只需要了解并掌握以下几点与你们日常生活密切 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18 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 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 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关于刑事责任方面,十二周岁以下的人无刑事责 任,即不管实施何种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 不满十四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符合特定条件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下列 8 类 罪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 质罪。已满十六周岁,只要行为构成犯罪,都要负刑事责任。
(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 12 周岁以上方能骑自 行车上路,18 周岁至 60 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讲到这,有同学想,这么多法律我学哪个呢,他们有什么意义吗?
举几个例子:
1.有个别家长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 子女辍学,作为学生,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如果你学了 《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 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通过向学 校报告解决。
2.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路过的学生怎么办?如果 你学习了《民法典》第 1245 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 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有人 故意报复,动手打你,把你打伤,你怎么办?如果你学了《治 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你就知道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 15 日以下拘留、200 元 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如果你学了《刑法》,你就知道故意 伤害他人身体的致轻伤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管制。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
二、安全知识科普
(一)防踩踏
上下课有序进出,上下楼梯靠右行。
教室内:防止被桌 椅棱角碰伤,不攀爬窗户。
操场上:注意体育运动器材的使 用,锻炼过程中发现身体不适,及时告知老师。
(二)防溺水
不私自游泳:不去野外水域游泳、捉鱼虾、玩水。遇到 小朋友私自玩水要及时劝阻,劝阻无效要寻找大人帮助。
穿救生衣:去海边游泳时一定要穿上安全合身的救生衣。
不盲目施救:如遇同伴溺水要智慧救援,避免手拉手救 人或盲目下水施救。
(三)防毒品
识毒:认真学习毒品知识。
防毒:谨防陌生人给的饮品、食物等,长期离开视线的食物最好不要再食用。
拒毒:远离不良嗜好,谨慎交友,自觉远离毒品侵害。
(四)防火灾 在学校做实验要在老师的正确指导下进行, 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范。 如遇火灾及时拨打 119 报警,第-时间离 开现场。 接通 119 火警电话后,冷静回答通信人员的提问。用湿毛巾或打湿的衣物捂住口鼻,听从老师安排,沿安全通道有序撤离。
(五)网络安全
慎加好:添加陌生好友或加入陌生群之前,需要家长核 实对方的身份。
不盲目扫码:有需要手机付款的情况,要请家长帮忙。
文明上网: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散布攻击性言论。
(六)交通安全
步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等,过马路时走斑马线。
骑车:未满 12 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未满 16 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乘车:坐稳扶好,胳膊、头等部位不伸出寄外。
特别提醒:警惕汽车在行驶和倒车时的盲区。
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 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 成“一失足成干古恨”的遗憾,到时候后悔就晚了。在学校, 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 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 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王校长的讲座面面俱到,联系生活,贴近学生,让孩子们受益良多,也敲响了孩子们知法,守法,守护安全的警钟!
孩子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平安和谐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