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对网络谣言的识别、提高网络安全意识,规范网络文明行为,遏制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及谣言的传播,共同守护网络清朗。松山派出所深入滨岐社区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引导居民群众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意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关于网络谣言
特别提醒大家以下内容
什么是网络谣言?
谣言,指的是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邮箱、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
网络谣言的常见类别
1.自然灾害类网络谣言。
指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扰乱社会秩序。
2.恐怖事件类网络谣言。
指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3. 捏造犯罪类网络谣言。
指捏造骇人听闻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等情绪,同时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正常生活秩序。
4.食品安全类网络谣言。
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发公众抵制,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5.个人事件类网络谣言。
指针对某些个人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并造成不良影响。
网络谣言的危害有哪些?
网络谣言往往涉及社会热点问题,容易引起公众关注。一些不实信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可能导致恐慌、抢购等现象,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网络谣言往往会对他人进行恶意中伤、诽谤,给他人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甚至可能导致受害者的生活、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制造传播谣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方面,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信誉的,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2.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
3.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何辨别谣言?
1.文章发布的权威性
注意观察文章结尾是否有署名或标注出处,判断其是否由权威媒体或机构发布,避免被作者主观臆测带偏。
2.内容观点的客观性
阅读时应注意文章是否存在夸大事实、以偏概全、断章取义、极端言论、文不对题等表达方式。
3.浏览页面的健康性
部分平台为吸引关注,将色情、浮夸等类型的图片设置为封面,或页面含有大量广告、网络小说链接等不健康内容。
警方提醒
面对形形色色的网络谣言,请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以下3点:
1.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网络道德,文明、绿色上网,不制造谣言。
2.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科学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辨别谣言、抵制谣言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