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二大队:“三查”落实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专项检查

江安鑫
创建于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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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执法二大队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及市支队安排,深刻汲取“大学生四川成都租车被高额索赔案”事件教训,在辖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以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的,按照《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7号),紧扣辖区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的服务经营、安全生产等重要环节,要求企业对案件通报情况引以为戒,切实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一是多项内容一次查,少给企业添麻烦。根据专项检查目的和要求,结合大队年度检查计划,将企业的经营备案、服务流程、价格公示、管理制度制定与落实、车辆维保、投诉处理、应急救援等检查内容列项建表,做到半年查一次、一次查到位、查到必整改,以达到减少检查频率、增加检查事项、不“打搅”企业的效果。

        二是行业要求严格查,不让企业留病根。按照《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标准,对企业的经营场所、管理人员、经营车辆进行检查核实。检查企业承租人身份查验落实情况,要求规范签订租赁合同,按时押金退还;检查经营车辆维保台账,要求为承租人提供安全便利优质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确保车辆安全、卫生状况良好;检查投诉电话公示及投诉处理制度落实,畅通承租人维权渠道;检查救援服务能力,要求在租赁期间出现故障或者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提供救援、换车服务......

        三是全面覆盖不漏查,不让非法钻空子。专项检查涵盖了茅箭区17家登记备案的、2家未登记备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企业。现场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进行宣传教育,告知未备案企业管理依据、备案流程、材料准备、违规经营的法律后果,督导其按要求登记备案,规范经营。

        此次检查以要求严、覆盖全、标准高的特点,切实医治了部分企业存在的“档案不健全、公示不清楚、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病弊,提高了企业服务质量,维护了经营市场秩序,推动了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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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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