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大家好!
为切实加强幼儿安全教育,防止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幼儿园温馨提示:希望广大家长时刻加强对儿童防溺水的教育和监管,提高儿童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共同保障幼儿人身安全,并且提高幼儿交通安全意识,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家园环境,幼儿园在此提醒,敬请您配合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教育工作,严格与孩子共同遵守以下几点事项:
一、安全护航,预防溺水。
——“六不准”要牢记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二、遵守交通,人人有责。
——“我支招,你接力。”
1、步行安全要注意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2.家长接送孩子来园离园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在幼儿园门口、马路中间停留,保证道路畅通。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4.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等,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5.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6.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前要有”一停二看三通过”等良好的行为习惯。
2、公共出行要注意
1.不在机动车道等公交车和追逐车辆。2.排队候车,有序上下车。3.乘坐时坐稳扶好,在车内不玩耍打闹,不饮食,不把头、手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4.不乘坐超载或无载客许可证的车辆。5.车子停稳后从右侧下车。
3、一盔一带,安全行驶
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一盔一带”,安全常在。2020年6月1日起,全国开展了“一盔一带”守护行动,“盔”是指安全头盔,“带”指的是安全带。
家长朋友们,如您是通过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幼儿,请一定要按规定上牌,行驶过程中坚决做到:电动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头盔;不要让孩子站立或坐在脚踏板上;避免加装雨棚或挡风被;另外请家长们也帮助孩子养成主动佩戴头盔的好习惯,给孩子选择一个合适的、安全的头盔很重要。
4、拒绝乘坐黑校车
1.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坚决不坐“黑校车”、出租车等违法车辆。 2.要深刻认识“黑校车”的危险性,自觉并积极抵制“黑校车”,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全。“黑校车”车辆大多车况不佳,安全性能较差。在遇有执法部门检查时,驾驶员容易慌张,从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3.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乘坐“黑校车”无法充分保障幼儿的权益。“黑校车”属于非法营运,未经交管部门备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伤害事件,乘客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险赔偿。 4.家长要按时接送幼儿,并教育幼儿拒绝乘坐“黑校车”和三无车辆,16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车辆。 5.对没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黑校车”在拒乘的同时,要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5、以身作则,遵守学校制度
家长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接送学生上下学也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接送车辆要停在学校指定区域,不能在学校门口、道路中间停留,保证道路畅通。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强行。
幼儿园的话:
1️⃣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交通安全教育应从小做起,让幼儿从小学习,懂得遵守交通安全知识,文明出行。同时也请家长们以身作则,戴好安全盔,系好安全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一起守护孩子的平安健康,携手筑牢安全防线,为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2️⃣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幼儿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幼儿园呼吁每一位幼儿家长,立即行动起来!从你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家园联手,呵护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