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倡议书
广大农民朋友们:
收获的季节到了,秸秆禁烧也到了关键时刻。秸秆禁烧是保护生态、净化环境的需要,是我们所有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治理大气污染的要求,现将禁烧秸秆的有关要求告知大家,请广大党员干部和父老乡亲们积极响应,共同行动。
露天焚烧秸秆有四大危害,希望父老乡亲们牢记在心。一是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二是引发火灾事故,威胁财产安全。三是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安全。四是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农作物质量。
广大农民朋友们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不听劝阻,随意在田间、地头、河边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垃圾。凡是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发现后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蓝天白云,需要大家共同呵护,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支持理解、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杜绝露天秸秆焚烧,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处黑,为共建美好家园,同出一份力!
千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秸秆禁烧“五严禁”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小麦收获区;
2.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秆;
3.禁止吸烟、野炊和烤火;
4.禁止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禁止在交通要道打场晒粮。
秸秆禁烧“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入田地;
二、不准在田边烧田埂草、烧稻草、烧荒;
三、不准在麦田上坟烧纸、点香烧烛、燃放烟花爆竹;
四、不准在田边吸烟、野炊、玩火、打火把照明;
五、不准使用裸露电线、挂钩线;
六、不准司机、乘客向车窗外抛掷烟头;
七、不准破坏防火宣传牌、条幅;
八、不准使用未检测电路的老旧收割机;
九、不准将秸秆堆积在地头、道路两侧;
十、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警示案例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案例五
消防提示
千口镇秸秆禁烧监督电话:
650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