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在毕业季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浑江区第二幼儿园特向各位家长致信,并告知大家我们将严格执行“七个严禁”的规定,规定内容如下:
1.严禁学校借家长、家长委员会等名义,开展对学生的补习、“衔接”“预习”等各种集体培训活动;
2.严禁学校向补习班、培训班、特长班、衔接班、自习室的举办者租借教室等教育教学场所;
3.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股权、消费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包括电子手段支付的手机话费、流量费、上网费等;
4.严禁借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名义收取金钱用于为教师购买纪念品等;
5.严禁教师组织或参加任何形式的感恩宴、谢师宴等活动;
6.严禁教师以制作毕业套餐(照片、光盘、影集等)名义收取各种费用,如需拍摄毕业集体照,必须向学校、幼儿园报备,本着自愿原则,只能收取成本费,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把关。
7.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补习班、培训班、衔接班、自习室等。
这些规定不仅是对教师行为的约束,更是对孩子们健康成长的保障。我们承诺将严格监督,确保每一位教师都能遵守这些规定,为孩子们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同时,我们也希望各位家长能够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共同监督教师的行为。如果您发现教师有违反“七个严禁”的行为,欢迎您通过我们的举报电话和邮箱进行举报。我们将认真核实,并及时处理。
教育的道路漫长而艰辛,需要家园双方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并进,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浑江区教育局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电话:0439-3361315,邮箱:hjjtjfgk@163.com
白山市浑江区第二幼儿园师德师风举报电话: 0439-3355001,邮箱:jlbsqey@163.com
编辑:杨静
审核: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