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经教育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23日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5月27日,黄潭学校开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师德师风学习活动。本次学习要求全体师生准确把握、认真学习并深入领悟《规则》的要求和目标,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凿深井”,切实推动教育惩戒融入教育生态中。
学习教育惩戒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学校将通过正面引导、科学管理和适当惩戒,教育学生崇德尚礼、热爱科学、尊重他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及时纠正错误言行,培养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反思能力、自律能力。
通过本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深入学习,学校将继续对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让每位教师慎用、敢用、善用教育惩戒,让教育惩戒有尺度,又不失温度。同时,学校将高度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让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学校实施教育惩戒,形成教育合力。
编辑人:陈虹
审核人:余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