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自警自省

巴彦淖尔苏木 崔伟奇
创建于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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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2日至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作为一名党员、基层工作者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自我约束,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党的纪律和规矩,紧绷纪律之弦。

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明晰当的纪律规矩,站稳人民立场,时刻对标对标《条例》内容,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养成“守规矩、明底线、知敬畏”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回首党的百年历程,都将纪律和规矩挺作为建党建军的重要抓手。作为党员,必须时刻用党规党纪矫正思想和行动的偏差,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做到以严的纪律、明的规矩、实的作风规范言行举止、推动工作发展。(巴彦淖尔苏木 崔伟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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