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召开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工作专题会议

琼中县大气办
创建于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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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27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施晓来召开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工作专题会议。

      县大气办主任、生态环境局局长曾冬同志汇报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工作情况。2024年截止5月26日,PM2.5浓度5月份当月均值为8.6微克/立方米,比本月考核均值7.7微克/立方米的数据高0.9微克/立方米,当月值未达到省定的月考核目标,年均值11.9微克/立方米,未达到年考核目标。一月至四月我县富余3.2微克/立方米 ,本月欠账0.9微克/立方米,因此年序时累计目前富余2.3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年度剩余储备值28微克/立方米。

  会上,曾冬同志指出县大气办在巡查过程中仍有发现存在裸露土地和建筑堆料场堆料未覆盖,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木材加工厂存在粉尘仓未及时清理、粉尘仓未封闭等问题。并对相关行业部门提出了整改建议。

     与会各单位分别对大气管控工作做了交流发言。

  最后,县委常委、副县长施晓来强调,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最严规划、最严措施、最严处罚、最严问责” 要求,全面督促企业及个体户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环节,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若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造成在全省成为负面典型案例的,县政府将启动对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提请县委县政府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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