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池山村“三零创建”之开展全面排查“罂粟”铲除工作20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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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池山村“三零创建”之开展全面排查“罂粟”铲除工作
近年来,“罂粟”种植死灰复燃,“罂粟”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问题。特别是“罂粟”种植的泛滥,给居民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灾难。“罂粟”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吸毒对人的身心健康危害极大,严重摧残人的身体,扭曲人格、自毁前程,引发自伤、自残、自杀行为,并容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
为全面做好大池山村禁毒防控工作,有效预防种植“罂粟”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生活稳定,连日来,卫辉市狮豹头乡大池山村两委深入农户开展全面排查“罂粟”铲除宣传活动,面对面向村民传授“防毒经”。
“罂粟”(别名大烟)——“罂粟”的原植物。长期食用幼苗或果实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成为民间常说的““罂粟”鬼”,严重的还会因呼吸困难而送命。所以,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止种植。
“罂粟”大量或长期使用,会造成神经障碍,记忆和行为造成损害,影响免疫系统,吸食“罂粟”可引起气管炎、咽炎、气喘发作、喉头水肿等疾病,影响运动协调。
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提高广大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从我做起,从我的家庭做起,不非法种植、买卖或食用“罂粟”原植物、当好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战斗员和爱心使者。
二、努力构筑禁毒、拒毒的思想防线。增强禁毒法律意识,提高抵御“罂粟”侵袭的能力,构筑拒毒防毒的牢固防线。关爱自己的家人,积极劝告、提醒自己周围的人珍爱生命,拒绝“罂粟”。用爱心使身边的家人、朋友远离“罂粟”的危害。
三、切实增强“禁种铲毒、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感。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打击处理涉毒案件。
四、凡被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罂粟”等“罂粟”原植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罂粟”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处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拘留,并处三千元罚款。构成犯罪的,根据《“罂粟”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非法种植的“罂粟”原植物在规定期限内自行铲除的,可免于处罚。
五、凡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原植物种子或自觉主动铲除已播种的“罂粟”原植物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积极检举揭发、协助收缴“罂粟”原植物种子,举报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的,将给予现金奖励。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远离“罂粟”、抵御“罂粟”诱惑,坚决不种植“罂粟”原植物,为构建和谐、无毒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卫辉市狮豹头乡大池山村村民委员会
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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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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