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醒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近期全国各地学生各类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希望家长做好孩子的监管工作、了解孩子的去向,外出时提醒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形成良好的家庭安全教育氛围,严防事故的发生。
祝愿孩子们的每天都平安、快乐!
一、防溺水安全提醒
5月过半,全国多地溺水事故频发!
案例一:5月13日,海南省澄迈县福山中心学校一6岁女孩走失。后经证实,该女孩已在福山镇水利沟段内溺水身亡。
案例二:5月8日下午放学后,广东湛江廉江市3名学生在河道中溺亡。据悉,三人都是河唇中学初二年级的学生,且为同班同学。
案例三:5月8日,海南陵水一行5人划船到水库中垂钓,船体不慎侧翻,导致4人落水溺亡。
案例四:5月5日,昆明一小区内,7岁男童在小区景观池内溺水,经120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案例五:5月2日,广东陆丰市湖东镇一居民带着自己的4个孩子到附近海滩游玩,其间一孩子落水,其他人陆续施救。最终4人不幸溺亡。
安全提醒
夏季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频发!提醒各位同学,务必谨记防溺水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各位家长和老师,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与监管,切不可疏忽大意!
1. 碰到有人溺水,不要慌乱,第一时间要大声呼叫,寻求救助,同时拨打110或119报警。
2. 寻找身边的漂浮物抛向溺水者,如救生圈、木板、绳索等。
3. 寻找竹竿、树枝等递给落水者,也可以把衣服打成绳结抛给落水者, 救人时要趴在地上降低重心,以免被拉入水中。
4. 不能直接跳下水施救,更不能手拉手施救。未成年人没有足够的能力下水救溺水者,盲目下水施救更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悲剧。
二、交通安全提醒
案例:
2024年5月10日,陕西澄城县,14岁的中学生小张骑电动自行车(没戴头盔)去上学,途中他一边骑车一边看手机,还闯红灯过路口,结果一头撞上停在斑马线旁边的一辆小汽车。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小张受伤。
交警调查认定,小张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分心驾驶、闯红灯,负主要责任;小汽车违法停车,负次要责任。
安全提醒
1. 骑行年龄要合法:未成年人的行为控制能力弱,应急反应、协调性等方面都不成熟,对交通知识了解少,骑车上路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遇到突发事件时难以做出正确判断,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
因此,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道路必须达到相应的法定年龄,不可以在道路上练习骑行。骑自行车至少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至少16周岁。
2.骑行切莫闯红灯:骑行时心存侥幸或为了赶时间闯红灯是非常危险的,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不要闯红灯,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赶时间不是闯红灯的理由,绿灯还有下一个,而生命只有一次!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千万不可心存侥幸闯红灯。
3.骑行精力要集中:骑车时玩手机、看视频、听音乐等行为会导致骑行人注意力分散,遇到紧急情况时难以应对,极易导致交通事故。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自觉抵制打电话、发微信、刷短视频等行为,以免短暂的分神带来巨大的伤害。
4.骑行规范戴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机动灵活但稳定性较差,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往往头部易受伤,所以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骑自行车也推荐大家戴头盔。
三、学生心理健康安全提醒
今年5月是我国第一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作为家长,在照顾孩子日常生活、关注孩子学习情况的同时,孩子的心理健康同样不容忽视!
1.善于倾听:家长要与孩子多沟通、多交流,时刻关注孩子的心理问题,耐心倾听孩子的内心想法,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做他们的知心朋友。同时,请家长主动与班主任、科任老师多沟通,了解孩子在校动态,并就学校的生活学习,与孩子进行每周一次的分享、勉励和适度关怀。
2.给予尊重:在亲子共处中,作为家长,要做到尊重,尊重孩子作为独立个体的权利,尊重孩子的想法与合理需求,给予应有的理解与接纳,做到宽容与约束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