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公正、公平、公开地做好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4〕89号)、《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建德市大同第一小学实际,制定本细则。
招生计划
建德市大同第一小学计划招收4个班级
180人(含复学1人)。
学区划分
大同一小:永平村、高桥村、胡村源、三村村、永盛村、郎家村、徐韩村、大同村、大同居民区、朝阳村、清潭村、淞溪村、镇源村、富塘村、溪口村、盘山村(特殊区域备注:大同镇政府往大同方向两侧为大同一小学区招收范围)。
招生对象
(一)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并符合建德市大同第一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或往年经市教育局批准缓学并符合建德市大同第一小学入学条件的儿童。
(二)生源分类
按新生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下同)、新生父母(监护人)的独立住宅房产(100%产权,不含商住及其他用途的房产,以建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核发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契证为依据,下同)、《浙江省居住证》(公安部门签发的建德市大同一小学区范围内有效IC卡式居住证,下同)、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建德市大同第一小学范围内单位缴纳清单为依据)或营业执照(以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注册地址为建德市大同第一小学范围内的为依据)等情况分为A、B、C、D类。其中:户籍、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居住证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5月31日前,社保、营业执照截至2024年5月31日须满一年且无中断。
A类:新生户籍、父母(监护人)房产均在本学区范围内,如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以房产地址确定学区。
B类:新生户籍在本学区范围内,父母(监护人)房产不在本学区范围的。
C类:新生户籍不在本学区范围,父母(监护人)房产在本学区范围内。
D类:新生户籍、父母(监护人)房产均不在本学区范围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一方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有本学区范围内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本学区范围内营业执照。
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时间和方法:6月11日—13日(每日9:00~21:00)
家长在报名时间内可以使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方式一:手机下载“浙里办”APP,登陆个人用户后,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定位到杭州市-建德市,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完成网上报名。
方式二:使用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登录个人用户后,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定位到杭州市-建德市,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完成网上报名。
(二)现场信息核验时间和办法
1.A、B、C类:6月29日8:30~11:30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大同第一小学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A类材料:①新生户籍簿;②新生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
B类材料:①新生户籍簿。
C类材料:①新生户籍簿;②新生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
2.D类:6月29日13:00~16:00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大同第一小学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D类材料:①新生户籍簿;②新生父母(监护人)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营业执照。
注:若新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簿内,请带上新生出生证或儿童预防接种证。
关于提供房产材料具体说明:
①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已办好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原件。
②父母(监护人)当前住房属拆迁房、安置房等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并提供2024年5月当月的家庭电费、水费支出清单各1份,电费、水费清单户主须为新生父母(监护人)。
③父母(监护人)已经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交易,下同),但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银行缴款记录单、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属按揭贷款购买的,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银行按揭还款记录清单。
特别说明:
①根据工作要求,现场核验时只需一名家长带着新生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场核验即可。
②现场核验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需复印户主、父母及新生的页面)。其中复印件现场核验与原件一致后留档。
③逾期未到现场信息核验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其他情况报名办法
1.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申请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也可到建德市培智学校申请就读。盲童、聋童可分别报名申请就读省盲人学校和杭州文汇学校(原杭州市聋人学校)。
2.对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本校实际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本校工作的在职教工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登录系统网络报名后,还须在6月25日前将相关信息材料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市教育局提请相关部门审核后,依据上级及本市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录取及调配办法
(一)实施免试就近入学,按市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不跨学区招收学生。
(二)学校招生录取规则
按相关部门信息比对核查后的新生户籍以及新生父母(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契证)等材料取得时间分类别、分批次进行录取。
(三)录取通知
小学ABC类生源报名信息经市教育局与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信息比对审核后,由学校公示,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如D类报名时人数已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无法安排入学的,新生父母(监护人)应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四)小学录取通知时间:
ABC类:7月10日左右
D类:7月15日左右
被录取学生学校会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
(五)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现场核验的,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确因特殊原因未报名且符合学区招生条件的学生,如本学区招生学额已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招生咨询电话:
翁老师:15728007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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