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生态平衡,进一步加强对连翘等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活水乡人民政府现就以下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抢青采收连翘
连翘作为中药材,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和经济价值。然而,近年来,抢青采收现象严重,导致连翘品质下降,资源遭到破坏。为保护连翘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活水乡人民政府决定严禁抢青采收连翘。连翘采收时间确定为2024年7月25日,在此之前的一切采摘、收购、运输、存储、加工、卖卖等行为,均视为抢青采收,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连翘等中药材保护意义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抢青采收行为,共同维护生态平衡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乡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连翘采收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抢青采收等违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鼓励举报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抢青采收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对于举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举报电话:5975995。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生态平衡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活水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