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青春,护航成长——武城县第四实验小学法治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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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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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是我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普及化,助力平安校园建设,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更好地树立“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掌握必备的法律相关知识,近日,武城县第四实验小学邀请检察院王秀丽检察官进校园,为三年级师生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小课堂,勉励同学们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争做文明好少年。

第四实验小学李静校长出席报告会,讲座伊始,学校宣读聘任王秀丽同志为我校法治副校长的决定,并颁发聘任证书。

揭开法典的神秘面纱——什么是民法典

首先,王检察官从学生的日常生活入手,为大家讲解了民法典的基本内涵——无论是扫码购买一瓶饮料,还是乘坐公交车,都涉及到民法的相关规定。从出生起,我们便依法享有民事权利,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权利范围也逐渐扩大。了解民法典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对于我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以哪咤遇上民法典的故事为引——认识民法典中的“权”与“责”

       王检察官通过讲述当哪咤遇上民法典的故事,让同学们更加直观地了解民法中的权利与责任。案例一:高空坠物伤人记。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伤害的则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案例二:贷款购物被套记。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并要通过正规渠道借贷。

       王警官还分享了青少年在面对校园欺凌时的应对策略和求助渠道,鼓励同学们勇于发声,倡导同学间相互尊重、团结友爱的校园文化。他以互动问答的方式,激发同学们的参与热情,现场气氛活跃,同学们积极回答,展现出对法治知识的强烈求知欲。

遵法守纪,走好未来人生路

       民法如同一位慈母,时刻守护着我们生活的点滴。在民法的世界里,人人平等自由,但同时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滥用权利。讲座中,检察官强调了遵法守法的重要性,提醒同学们要时刻牢记法律底线,不触碰法律红线。同时,也鼓励同学们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勇敢施救,法律将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保障。

最后,王检察官寄语同学们,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做坚守正义、崇尚公平、信仰法律的人。愿每个同学都能成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共同构筑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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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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