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要求,提升我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5月22日上午,潞城区召开全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暨会商机制工作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潞城分局局长刘喜乐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区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区司法局局长张勇主持,区委编办主任路建军列席,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分管领导及执法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委编办主任路建军宣读了我区建立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会商机制的通知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勇解读《长治市潞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2023-2025年)》。
区市场监管局、市农业综合执法队潞城大队、潞华街道、翟店街道依次就行政执法工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开展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开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行动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刘喜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坚持把行政执法提质增效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推动,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对行政执法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推进和检查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潞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2023-2025年)》,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上下真功、求实效。
会议强调,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形成行政执法工作的强大合力。要注重“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执法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主引擎”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要树牢“大执法”理念,全面优化审管衔接、管罚衔接、行刑衔接等工作中协作配合机制。要充分发挥工作专班和会商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积极做好业务培训、建章立制、监督检查、经验总结等工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完善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专项法治督察、考核、通报的结果运用机制,建立工作成效与执法经费拨付金额挂钩制度,同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做到环环紧扣,件件落实,实效突出,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