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濮阳市全民健身活动月期间,将举办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围棋、象棋、健身秧歌、毽球、广场舞、游泳、武术、钓鱼、鞭陀14项赛事活动,各项赛事活动竞赛规程附后。
报名请仔细阅读项目竞赛规程,通过项目联系人进行报名。
附件1
2024年濮阳市全民健身活动月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承办单位:濮阳市篮球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6月
比赛地点:市体育中心篮球场、篮协训练场
三、参赛单位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机构、市属各社会团体均可组队报名参赛,每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男子篮球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
(二)参赛球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比赛途中)且愿意承担路途中和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
(三)机关事业组
1、各单位参赛人员必须为本单位2024年5月1日前在册的正式干部职工(依照单位统一缴纳职工医保为准)。
2、新入编人员,依官网录取公告和入编通知书为准。
(四)企业社会组
1、各单位参赛人员年龄在18—55周岁。
2、濮阳籍身份证(根据身份证号码4109开头或签发机关是濮阳市公安局所辖公安局或分局)。
3、非濮阳籍身份证,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社保交纳证明。
六、参赛办法
(一)每个单位限报一支参赛队,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二)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2人(不得少于8人)。
(三)经过资格审查后,将在濮阳篮协公众号上公示,公示过的运动员名单不允许更换。
(四)公示期间(2个工作日)对运动员资格如有异议,参赛单位可向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并举证。申诉费500元,胜诉退还,败诉不退。
(五)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问题。
(六)每个参赛队需交纳保证金1000元,比赛中无任何违纪行为,赛后一并退回。比赛中如发生违纪行为,按濮阳市篮球协会《纪律处罚规定》和有关规定进行追罚。
七、竞赛办法
(一)按中国篮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比赛服装:各参赛队必须准备深、浅两种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深色为:黑、红、黄、深蓝色,其他颜色为浅色),上衣前后必须有明显的号码,不符合规定,不允许上场比赛。
(三)跟据2023年全民健身日成绩设立种子队,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制,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制。如参赛队不足8个队,采用单循环制。
(四)中场每队派出8名队员参加两次罚篮(队员不够按实际分数计算),所得分数计入总分。
(五)参赛队应按时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视为弃权。
(六)参赛队如出现罢赛、弃权、打架、一名球员代表两支球队参赛,将取消该球队所取得名次,并全市通报批评;还将根据《濮阳市篮协规章制度》进行追罚。
八、奖项设置
(一)各组别均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八名减一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
九、报名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5月31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市篮球协会邮箱pyslqxh@163.com,通过审核的参赛队,需在斗战平台上传队员信息。联系人:张唐超13513918194。
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参赛队参加会议时,需提交:1.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表;2.本人签字的全体人员自愿参赛责任书;3.参赛保证金。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竞赛裁判员由市篮球协会统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附件2
2024年濮阳市全民健身活动月五人制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承办单位:濮阳市足球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6月
比赛地点:市体育中心五人制足球场
三、参赛单位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各单位均可组队报名参赛,每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男子五人制足球
五、参赛人数
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队员12人。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
(二)参赛球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愿意承担路途中和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
(三)各单位参赛人员必须为本单位2024年5月1日前在册的正式干部职工。
七、竞赛规则
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八、比赛办法
依照竞委会制定的比赛办法执行。
九、服装
(一)每队必须准备二套不同颜色的服装,守门员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有明显区别。
(二)运动员比赛服装的号码与报名单所填号码相符,零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三)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四)运动员比赛用鞋为帆布或皮面胶钉鞋,队员必须穿球袜,佩戴护腿板,装备不符者不得上场比赛。
十、录取名次
(一)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八名减一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
十一、报名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5月31日前将报名表及电子版报市足球协会。联系人:许珂,联系电话15839399859,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竞赛裁判员由市足球协会统一选派。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附件3
2024年濮阳市全民健身活动月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承办单位:濮阳市排球运动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6月12日—21日
比赛地点:濮阳市体育中心
三、参赛单位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机构、市属各社会团体均可组队报名参赛,每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男子组、女子组
五、竞赛组别
(一)市直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2024年6月12日-6月15日
(二)社会组:社会团体、自由团队;2024年6月15日-6月21日
六、参加资格
1.符合竞赛规程的各项规定。
2.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参加球队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
3.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4.报名后必须服从大会统一安排。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及补充规定。
(二)竞赛方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2.赛制视报名情况而定;
3.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2名。需在网上报名表的备注栏中标明队长为“C”,自由人为“L”;
4.比赛将采用三局两胜制,前两局比赛25分,第三局15分,领先两分才能获胜;
5.计分方法。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比赛名次:
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
Z值高者名次列前Z值相等,则计算C值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
C值高者名次列前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组别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八名减一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
九、服装
各队必须配备两套(深、浅颜色不同)统一款式的比赛服,并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印制服装号码及队长标志。
十、报名
各参赛队于5月31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市排球协会邮箱35318519@qq.com,联系人(微信同号):郭志勇13683933828、张永明17603890098。
开联席会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及保险证明、自愿参赛责任书。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地址:盘锦北路8号濮阳市油田第十七中学。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竞赛裁判员由市排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附件4
2024年濮阳市全民健身活动月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承办单位:濮阳市青少年体育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6月3日—7日
比赛地点:濮阳市方正元乒乓球俱乐部
三、参赛单位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各单位均可组队报名参赛,每个单位限报两支代表队。
四、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
(二)参赛球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愿意承担路途中和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
五、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
男女混合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二)年龄分组
男子A组(中老年):45周岁以上
女子A组(中老年):40周岁以上
男子B组(中青年):20至44周岁
女子B组(中青年):20至39周岁
领导干部男子组(县级及以上)
领导干部女子组(科级及以上)
六、竞赛规则
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及补充规定。
七、比赛办法
依照竞委会制定的比赛办法执行。
八、服装
各队自行统一比赛服。
九、录取名次
(一)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八名减一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于5月31日前,将Word版报名表、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报名表报至濮阳市青少年体育协会邮箱pyzhwxj3716@163.com,联系人:吴老师 13839303223。
(二)报到: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参赛队报道时,须向大会组委会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表、参赛队员身份证复印件、自愿参赛责任书。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竞赛裁判员由承办单位统一选派;
(三)若参赛人数未达到竞赛规则人数,仲裁委员会将调整比赛规程。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附件5
2024年濮阳市全民健身活动月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承办单位:濮阳市华奥乒羽健身中心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6月11日—14日
比赛地点:中国乒协濮阳乒校一楼
三、参赛单位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各单位均可组队报名参赛,每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
四、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
(二)参赛球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愿意承担路途中和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
五、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年龄分组
甲组:年龄为40周岁以上
乙组:年龄为18—39周岁
六、竞赛规则
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七、比赛办法
依照竞委会制定的比赛办法执行。
八、服装
各队自行统一比赛服。
九、录取名次
(一)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八名减一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于5月31日前,将Word版报名表、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报名表报至华奥乒羽健身中心邮箱1210912551@qq.com,联系人:刘鹏 13693938965。
(二)报到: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参赛队报道时,须向大会组委会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表、参赛队员身份证复印件、自愿参赛责任书。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竞赛裁判员由承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附件6
2024年濮阳市全民健身活动月围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承办单位:濮阳市围棋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6月2日
比赛地点:濮阳市星海围棋俱乐部
三、参赛单位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各单位、市属各社会团体均可组队报名参赛,每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
四、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
(二)参赛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愿意承担路途中和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
五、竞赛项目
个人赛、团体赛
六、参赛人数
各队可报领队兼教练员1人,队员3人(领队及教练可兼任运动员参加比赛)。
七、竞赛规则
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八、比赛办法
依照单项竞委会制定的比赛办法执行。
九、录取名次
(一)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八名减一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于5月31日前,将Word版报名表、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报名表报至濮阳市围棋协会邮箱pygshg019@126.com,联系人:苗老师 15083229789。
(二)报到: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参赛队报道时,须向大会组委会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表、参赛队员身份证复印件、自愿参赛责任书。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竞赛裁判员由承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附件7
2024年濮阳市全民健身活动月中国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承办单位:濮阳市中国象棋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6月1日
比赛地点:濮阳市文化馆艺术中心广场
三、参赛单位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各单位、市属各社会团体均可组队报名参赛,每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
四、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
(二)参赛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愿意承担路途中和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
五、竞赛项目
个人赛、团体赛
六、参赛人数
各队可报领队兼教练员1人,队员3人(领队及教练可兼任运动员参加比赛)
七、竞赛规则
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八、比赛办法
依照单项竞委会制定的比赛办法执行。
九、录取名次
(一)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八名减一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于5月31日前,将Word版报名表、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报名表报至濮阳市中国象棋协会邮箱13938311978@163.com,联系人:杨老师 18339308607 王老师 13938311978。
(二)报到: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参赛队报道时,须向大会组委会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表、参赛队员身份证复印件、自愿参赛责任书。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竞赛裁判员由承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附件8
2024年濮阳市全民健身活动月健身秧歌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承办单位:濮阳市秧歌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6月8日上午9:00
比赛地点:濮阳市万达广场(2号门室外)
三、参赛单位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各单位、市属各社会团体均可组队报名参赛,每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
四、参赛要求
(一)每个代表团报一支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8-16人,性别不限;
(二)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18至70岁),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
(三)参赛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愿意承担路途中和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
(四)由组委会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五、竞赛项目
(一)健身秧歌(健身腰鼓、手拍鼓)规定套路任选一套;
(二)健身秧歌(健身腰鼓、手拍鼓)自选。
六、评分办法
(一)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现场打分,公布最后得分,评分采取10分制记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二)上场队员不得少于8人,上场队员少于8人的,每少一人扣0.2分;
(三)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印发的2010年版《健身秧歌竞赛规则》,各项目只进行一轮比赛;
(四)规定套路音乐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作的标准音乐,大会统一播放;
(五)音乐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制作,并录制在U盘上,U盘内不允许其它内容出现,赛前拷到大会统一播放;
(六)参赛队的运动员服装统一。至少男、女运动员服装统一,不允许女扮男或男扮女,若出现此类情况,每人扣0.1分。
(七)使用手绢、绸巾(带)、扇子和短花棍等软器械,双手持器械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但全队必须统一。不得使用其它轻器械(道具)。
(八)弃权。超过规定时间2分钟不到场的代表队,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七、竞赛有关规定
(一)规定套路:规定套路以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审定并摄制的健身秧歌规定套路、健身球教学光盘为准,不允许增加或改变队形变化。
(二)自选套路:自选套路创编,应选择适用于体育锻炼的基本部法。整套动作应考虑人体运动的基本规律,使健身秧歌套路既有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作用,又有艺术性和观赏性,避免出现舞台化、情节化的编排。
1.至少有六种队形变化,每个队形至少完成二个八拍的动作或(4次)动作。每缺少一种队形扣0.1分。
2.在成套动作中必须包括秧歌六类基本步法的至少一种步伐(平扭步、十字步、三进一停步类、左右跳扭步类、左右横扭步类、左右踢步类(或二进二退步、三进一停步)等。
3.整套动作必须在规定的场地内开始和结束。自选音乐开始部分允许有不超过二个八拍的预备拍,比赛时动作停顿不得超过一个八拍;否则扣0.1分
4.整套动作中不允许出现违例动作(地上打滚、倒立、托举和反腾等动作);不允许出现轻四械的技巧和抛接动作。器械(头饰、物品)落地每人次扣1分;
5.自选套路时间:4分至4分30秒,以动作开始计时。时间超过和不足均扣0.1分;
八、报到报名
(一)报名:2024年5月16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中午12点止(过期不再接受报名),联系人:王雪梅 13839305510,邮 箱:153244602@qq.com。
(二)报到:2024年6月8日上午8点前,到濮阳万达广场报到(2号门室外),报到时递交自愿参加责任书。
九、奖励办法
(一)按照参赛队伍总数的30%设为优胜奖、70%设为优秀奖项予以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附件9
2024年濮阳市全民健身活动月毽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承办单位:濮阳市龙祥毽球俱乐部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6月15日
比赛地点:濮阳市华奥乒羽健身中心
三、参赛单位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各单位均可组队报名参赛,每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
四、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
(二)参赛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愿意承担路途中和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
五、竞赛项目
1、混合三人赛(毽球)
2、五人围踢(大白毽)
六、参赛人数
各队可报领队兼教练员1人,队员5人(领队及教练可兼任运动员)。
七、竞赛规则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平推《毽球竞赛规则》。
八、比赛办法
根据报名队数决定采用单循环或淘汰赛的办法。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八名减一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
十、报名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5月31日前将报名表报濮阳市龙祥毽球俱乐部,联系人:张波 18137358573。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竞赛裁判员由承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附件10
2024年濮阳市全民健身活动月广场操(舞)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承办单位:濮阳市广场舞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6月16日
比赛地点:市体育中心西广场
三、参赛单位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各单位、市属各社会团体均可组队报名参赛,每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
四、参赛要求
(一)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上场队员12人以上,(每少1人扣2分)领队教练均可兼队员;每位运员只能代表一个队伍参赛,不允许串场,如发现有串场人员,取消双方参赛资格。
(二)参加竞赛的运动员年龄规定:18周岁(含)72周岁(含)之间,性别不限;
(三)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
(四)参赛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愿意承担路途中和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
(五)参赛运动员着装要求统一(男、女服装可分别统一)。不允许男扮女或女扮男,发现一人次扣2分,最多扣10分
(六)参赛套路必须有6次队形变
五、竞赛项目
各参赛队可自行创编或选择一套符合体育健身要求的广场操(舞)健身球、柔力球、民族健身操(舞)、健步走操、手杖操(舞)等民众喜闻乐见的健身运动项目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广场舞竞赛规则》(2018年1月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采取裁判现场评分方式,各参赛队抽签决定出场顺序,根据成绩高低排定名次。
(三)比赛套路音乐时长为3分30秒至4分30秒,如因参赛队音乐制作问题导致在比赛时出现音乐播放不清晰或意外中断,终止等问题,现场裁判视情况予以扣分处理。各队将参赛音乐单曲拷贝在自备U盘中,比赛前交裁判组进行拷贝。
(四)本次活动以报名队数多少确定赛制。
七、评分办法(采用100分制评分)
本次比赛按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全国广场舞竞赛规则》(2018年1月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发行)执行。
(一)比赛套路评分因素与分值
1.成套动作的完成:从动作完成的健身性、一致性、规范性、准确性、协调性、具有创新姓,多样性,并要准确体现舞蹈风格特点及技术要求,身体姿态与控制能力上进行评分。(70分)
2.艺术编排:队形变化、艺术表现、服装设计与轻器械使用上进行评分。器械落地每次扣1分(30分)
(二)裁判长对以下情况减分。
1.装束散落于地面或界外,每人每次减1分,最多减5分;
2.被叫到后20秒内未出场表演,减2分;
3.参赛队员比赛时出界每人每次减1分,最多减5分;
4.参赛队员比赛中途上下场,每人每次减2分;
5.参赛队员的着装、仪容不符合规定,减3分;
6.参赛人数不符合规定,减5分;
7.成套时间不足或超时,减5分;
8.其他减分因素(违例情况特别严重,或规则中未明确规定,但与规则主旨精神相违背的情况)减1-5分。
(三)编排要求
不允许出现舞台化、情景化和故事情节的编排。队形变化不得少于6次(不含起始与结束造型)。不允许出现抛接、翻腾、托举、倒立等禁止动作。比赛时动作停顿不超过一个八拍。音乐允许有不超过两个八拍的前奏。充分利用场地,队形流畅、新颖。音乐结束,成套动作结束,突出个人及少数人的表演,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2个8拍。比赛时动作停顿不得超过一个八拍。
(四)场地要求
比赛场地为16米×18米,标记带属于比赛场地的一部分,整套动作要充分利用场地。出界每人次扣1分,比赛中途上下场视为出界。
八、录取名次
(一)按照参赛队伍总数的30%设为优胜奖、70%设为优秀奖项予以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
九、报名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5月31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濮阳市广场舞协会,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马锦花13461651920吕丽娜13949703078,邮箱76865464@qq.com。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竞赛裁判员由市广场舞协会统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附件11
2024年濮阳市全民健身活动月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承办单位:濮阳市游泳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6月20日
比赛地点:尚和健身游泳中心
三、参赛单位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各单位均可组队报名参赛。
四、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
(二)参赛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愿意承担路途中和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
五、竞赛项目
男、女50米、100米蛙泳
男、女50米、100米自由泳
4×50米接力(不限泳姿,三男一女)
六、组别设置
(一)县级干部组(男、女)
(二)职工组(男、女)
(三)老年组(男、女)
七、参赛年龄
(一)县级干部组(不分年龄)
(二)职工组甲组
18周岁至40周岁(2006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
(三)职工组乙组
41周岁至65周岁(1983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
(四)老年组男子
60岁至70岁(1964年1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
(五)老年组女子
50岁至70岁(1974年1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
八、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县级干部报名人数1-2人,职工报名人数不限;
(二)团体接力赛县级干部、职工可自由组合报名;
(三)参赛运动员可报2个单项兼接力;
(四)视报名人数决定比赛天数。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接受裁判员检查,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二)所有项目及年龄组均进行一次性决赛;
(三)凡拒绝竞赛资格检查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
(四)比赛提前30分钟检录,请持身份证到检录处检录。
十、录取与奖励
个人项目和接力项目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参赛人数八人(含八人)以下的,减一录取。参赛人数三人(含三人)以下的,取消该组别比赛。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请准确填写报名表,报名顺序为先男后女、先小后大、先短后长;请务必填报运动员的身份证号和领队联系方式;请各参赛队于5月31日前,将Word版报名表、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报名表报至濮阳市游泳协会邮箱pysyyxh@163.com,联系人:冉娟15515190506卢莹13525288158张晓琼13803936328,逾期将不予安排比赛。
(二)报到: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参赛队报道时,须向大会组委会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表、参赛队员身份证复印件、自愿参赛责任书,否则不予参赛。
十二、特别提示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条件有较高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如有以下疾病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竞赛裁判:
裁判长:陶文涛 国家级游泳裁判员
张华清 国家一级游泳裁判员
裁判员:由市游泳协会统一选派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附件12
2024年濮阳市全民健身活动月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承办单位:濮阳市武术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6月22日-6月23日
比赛地点:濮阳市高阳实验学校
三、参赛单位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各单位、市属各社会团体均可组队报名参赛,每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一)拳术(7项)
一类:形意、八卦、八极等;
二类:通臂、劈挂、翻子等;
三类:地躺、蛇拳、猴拳、鹰爪等象形拳;
四类:华拳、炮拳、洪拳、二郎拳等拳种;
五类:梅花拳、佛汉、杂拳等其他拳种;
六类:查拳;
七类:螳螂拳。
(二)器械(6项)
1.传统短器械:长穗剑、反把剑、醉剑、单刀、短棍等;
2.传统长器械:大刀、朴刀、枪术、猴棍等;
3.传统双器械:双刀、双剑、双枪、双钩、双戟、双拐等;
4.传统软器械:九节鞭、三节棍、刀里加鞭、双鞭、流星锤等;
5.查拳传统短器械、查拳传统长器械;
6.螳螂拳传统短器械、螳螂拳传统长器械;
(三)对练(1项)
编组限三人以内,男、女可混编;
五、竞赛分组
A组:18至39周岁
B组:40至59周岁
C组:60周岁以上
六、参加办法
(一)本次竞赛每单位限报一支队伍,运动员不限男女、不限人数;
(二)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每名运动员可报拳术1项,器械1项。
七、项目时间
(一)单项比赛时间不得超过1分20秒,运动员演练至1分钟时,由裁判长鸣哨提示;
(二)传统项目中的对练项目:不超过2分钟;
(三)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2012年《传统武术竞赛规则》;
(二)同一项目、年龄、性别组,报名不足4人(含4人)时,均并入相邻年龄组编排;
(三)运动员必须穿着传统武术服装参赛,服装样式不作具体规定,但要体现出民族特色、项目特色和时代特色;禁止穿着带有任何宗教色彩的服装;不得着便装参赛,否则不予评分,服装和器械自备。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本次比赛各单项及集体项目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颁发获奖证书;
(二)各组别男、女参赛人数不足6人的单项,原则是按拳术、器械分别编组,先在同组别内进行项目合并,如仍不足6人,则并入相邻组别同类项目中编组。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即日起开始报名、各参赛单位请于5月31日前将电子报名表发邮箱(pyswsxh@163.com),联系人:李国平13849305188、刘彦同13938329155,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到:各运动队于2024年6月29日上午8:00前报到,并于当日8:10分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报到时各参赛单位须向大会组委会交验以下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1.打印并盖有公章的纸质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印件。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含路途和比赛期间)。
4.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十一、其它
凡因本单位(或参赛本人)原因造成的姓名、项目有误,在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予更改。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审核无误后再上报。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竞赛裁判员由承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三、比赛安全保障
1.各参赛单位、运动员、裁判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竞赛规程、规则和相关规定,公平竞赛,公正制裁。如有违反,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意外保险:运动员在比赛中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自行购买保险的,均由各参赛单位或参赛者本人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范围处理,赛事举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责任和医疗义务,委托赛方购买的,由赛方联系的保险公司按相关事宜,在委托保险额度内由保险公司理赔。
十四、各参赛队经费自理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十六、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附件13
2024年濮阳市全民健身活动月钓鱼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承办单位:濮阳市钓鱼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6月15日
比赛地点:濮阳市悠然垂钓园
三、参赛单位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各单位钓鱼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四、竞赛项目
限4.5米以内手竿一支,个人钓混合鱼总重量赛。
五、参赛人数
(一)参赛人员限报130人。
(二)参赛人员需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均可报名参加。
六、竞赛规则
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全国钓鱼比赛规则》。
七、比赛办法
依照单项竞委会制定的比赛办法执行(具体另通知为准)。
八、录取名次
(一)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八名减一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
九、报名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5月31日中午12点前将报名表及电子版报濮阳市钓鱼协会。联系人:徐长胜,联系电话:13030339998,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竞赛裁判员由承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附件14
2024年濮阳市全民健身活动月鞭陀
展演活动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承办单位:濮阳市鞭陀运动协会
二、活动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2024年6月
活动地点:濮阳市文化艺术中心
三、参赛单位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各单位、市属各社会团体均可组队报名参加,每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
四、活动项目及分组
(一)活动项目
个人、团体
(二)年龄分组
成年组:18周岁以上(18—60周岁)
老年组:60岁以上
五、活动种类
1.皮鞭2.钢鞭3.陀螺、花式陀螺4.杆鞭5.彩龙6.高杆龙
六、活动内容
(一)个人项目活动
进场、退场、起势、收势、套路(计时2分钟)、礼节
(二)集体项目活动
服装,进场、施礼,起势、整套动作4分钟以内、收势、礼仪、退场
七、完成套路时间及场地的规定
完成套路的时间:
1.个人皮鞭、钢鞭、杆鞭的自选套路,不得少于1分钟,不得超过6分钟。
2.集体项目不得少于1分钟,不得超过4分钟(到3分钟时,主持人鸣哨示意)。
3.陀螺(花式陀螺)项目不得少于1分钟,不得超过8分钟(到7分钟时,主持人鸣哨示意)。
4.彩龙、高杆龙不得少于1分钟,不得超过6分钟(到5分钟时,主持人鸣哨示意)。
八、录取名次
按照参赛队伍总数的30%设为优胜奖、70%设为优秀奖。
九、报名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5月31日前将报名表及电子版报市鞭陀运动协会。联系人:谭政记 18503938202、高明根 13525292918、李龙建 13939315878,邮箱:1219619509@qq.com。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