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已由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并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批准,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大力宣传新时代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群众对见义勇为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激发社会正能量,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黎城县委政法委于2024年5月24日开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长治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内容,普及了见义勇为的法规和基本知识,介绍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措施,增强大家对见义勇为事业的了解和关注,宣传见义勇为的重要意义,宣扬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引导大家学习践行见义勇为精神,鼓励广大群众加入到见义勇为的行列,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全面营造崇尚见义勇为精神、关爱见义勇为人员、争当见义勇为英雄的良好氛围。下一步,黎城县委政法委将继续深入推进见义勇为宣传教育,为黎城县平安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