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现代实验学校】家长进课堂   共育伴成长—— “摩托车交通安全”

伴久
创建于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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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践行家校共育理念,更好地拉近学校与家庭的距离,开阔学生的眼界,拓宽学生的思维,使家长成为学校教育的合作者、支持者,我校以班级为单位,特邀各行各业的家长走进课堂,充分利用家长们丰富的工作和生活经历,给孩子们开启另一扇知识之窗。

        本次活动得到了家长们的大力支持,经过邀请我班王梓桐的爸爸、妈妈特来为小朋友们上了一节不一样的🏍️交通安全课。

通过王叔叔的耐心讲解,孩子能认识到,交通安全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和家庭的破碎。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在出行过程中,我们应该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保持车速在合理范围内,不超速、不酒驾;礼让行人,尊重他人的路权。同时,我们还应该关注路况信息,避免在恶劣天气或道路拥堵时出行,以减少交通事故的风险。

06:15

 从视频当中孩子们更直观的感受到交通安全无小事,它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学习了那么多的交通安全知识,耳听眼见,不如实践。最后孩子们兴奋地跟着叔叔🧍‍♂️阿姨🧍‍♀️来到了校门口,👀看王叔叔实地操作演示。

         孩子们围着车子🏍️好奇的左看看👀右摸摸,不停的问叔叔阿姨这是什么呀?🤔

       贴心的王阿姨还教孩子们如何正确佩戴头盔。🪖

        在孩子们的呐喊声中王叔叔骑着摩托车🏍️给孩子们示范如何安全骑行。🚦✅

       下课铃声🔔响起!孩子们还意犹未尽,舍不得下课!👦👧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用文明的行为和负责任的态度,共同守护每一个生命的安全与幸福。

温馨提示:

        电动车、摩托车是人们日常生活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大家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许多隐患和危险。请家长们做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工作,共同维护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一、熟悉掌握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年满16周岁的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加装遮阳伞、不闯红灯,后座不得载人,安全文明驾驶。年满18周岁以上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及行驶证,并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电动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

2.未成年人违法也要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违法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责任。

二、家长需履行好监护责任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做到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上牌,同时佩戴安全头盔,不加装遮阳伞,不开老年代步车,不驾乘农用车等不具备载人条件的车辆,做孩子的好榜样。

2.对孩子要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孩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跟孩子一起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认识交通标志、危险标志、禁止标志,时刻提醒自己,让自己和孩子远离交通事故。

3.不违规违法为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上学、放学。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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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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