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安全“童”行——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防溺水、交通安全告家长书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创建于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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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春暖花开之际的周末,孩子自由时间增多、活动范围增大,也是家长安全监管薄弱的时期。

 随着夏季到来,天气逐渐转热,因野外游泳、摸鱼虾、嬉水、水边游玩等引发的溺水事故将进入高发期。

      由于孩子年龄小,安全意识欠缺。因此,关心孩子的交通安全,培养文明交通意识,掌握交通文明知识,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社会的共同责任。

       溺水和交通事故导致了很多无数沉痛的教训提醒我们,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是造成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

       为有效防范此类事件发生,特提醒您高度重视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履行好孩子安全教育和监管的职责。

防溺水篇

孩子做到“七不”

1.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 不擅自下水施救;

7. 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圳、沟、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

孩子做到“两会”

1. 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

2. 会基本的自救、自护方法。

家长做到“四知道”

1. 知道孩子外出的同伴;

2. 知道孩子外出活动内容;

3. 知道孩子外出目标去向;

4. 知道孩子外出归家时间。

孩子游泳“两必须”

1. 必须要在家长的带领下游泳;

2. 必须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救援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

孩子“四牢记”

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风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安全游泳“六常识”

1. 下水前,熟悉游泳馆情况,进行必要的热身。

2. 剧烈运动后不要立即跳进水中游泳。

3. 身体患病时不能游泳。

4. 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应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5. 在游泳中,若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以用力按摩、拉伸抽筋部位,同时大声呼叫。

6. 发现有人溺水时,应当大声呼救或拨打110、120急救电话,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交通安全篇

1.出行处处注意过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按照红绿灯、斑马线、指示牌等提示行止,没有指示标识的路口或区域更要注意观察。


2.知危险,会避险。知道车辆(特别是大货车)视野“盲区”、“开门杀”、“鬼探头”等危险情形并躲避。


3.遵守骑行年龄规定,到12周岁才能骑自行车上路,到16周岁才能骑电动车,到18周岁并取得驾照才能驾驶机动车。


4.马路不是游乐场。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来回穿梭、中途折返。


5.记住“一盔一带”。家长骑摩托车、电动车带孩子外出都要带好头盔,乘车系好安全带。


6.乘坐公交车、大巴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做到文明乘车,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上打闹。上下车时注意安全,避免与其他人、车相撞。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安全管理处

                                      2024年5月24日


编辑:邓平元

初审:马浩

复审:马浩

终审:杨琼英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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