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民法典,法治润校园——永清县第四小学法治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百行德为首

万事法为先

    法治教育是我们小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每位同学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了进一步让法治走进校园,培养学生从小树立法制观念,提升学生法律意识,规范学生行为,我校于5月24日下午特邀司法局张静局长、法宣股叶伟股长、河北恒帆律师事务所申素梅律师为永清县第四小学开展了以“学习民法典,法治润校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我校王俊萍主任主持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并对开展法治教育的意义进行了介绍说明。

宣传民法典知识

  申律师从近期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切入,针对“校园欺凌的基本含义”、“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引起校园欺凌的原因”、“如何抵制和预防校园暴力”等内容进行详细阐述,使学生们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律师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关于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

  随后,申律师通过生动详实的案例分享,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申律师积极与同学们互动,通过提问的方式,让大家对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申律师通过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让大家认识到及时发现、干预和制止霸凌行为的重要性。他号召同学们增强辨别是非能力,认真学好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告诫同学们警钟长鸣,及时纠正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守住道德和法律底线,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

  司法局各位领导为我校学生分发学习资料并进行针对性讲解,同学们认真积极学习。

绘画手抄报

  为加强法律意识,提高学生对法律重视程度及防范意识,  各班组织开展绘画手抄报活动。

  本次学校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不仅学到了民法典的相关知识,更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和温度,同时还提升了同学们的法制素养。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法治教育,结合更多元化的活动形式,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为培养新时代的法治公民贡献力量。

编辑:祁铭涛

摄影:祁铭涛 马雨萱

组织活动:政教处

审核:杜新华 王俊萍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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