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大同蓝”永泰在行动,专项整治“露天烧烤”长效管理防“回弹”——永泰街道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夏季行动(四)

许愿
创建于05-23
阅读 1151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露天烧烤”肆意破坏空气质量行为又有所抬头,在永泰街道辖区就有大同宾馆空气质量监控点,永泰街道以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夏季行动为契机,于2024年5月23日由永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带领街道执法队、市场监督永泰所、南关派出所组成的联合整治组在辖区开展取缔“露天烧烤”专项整治。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坚持文明执法,以宣传,劝导为主,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有“露天烧烤”行为的商铺在规定期限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商铺,按照法定程序,暂扣烧烤炉具,执法队提前制定预案,分工明确,执法队负责“露天烧烤”的炉具进行暂扣,市场监督永泰所负责检查室内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与使用,并且督促商家定时清洗、保养,南关派出所负责在取缔过程中岀现问题进行现场处警。对在执法过程中围观的市民,街道印制了“倡议书”由执法队女同志给市民讲解“露天烧烤”带来的危害。当晚出动人员50人,车辆9部,暂扣炉具16套。

      相关法律条文:

     违法行为: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

    自由裁量基准:

    1、一般:当事人初犯,且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较重:当事人当年内再犯的。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或造成环境危害的。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露天烧烤”商铺提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永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带领街道执法队、市场监督永泰所、南关派出所进行集中整治。

为市民讲解“露天烧烤”的危害,发放倡议书。

阅读 1151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