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中学家长告知书

九月_
编辑于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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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乳源中学禁止携带手机进校园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和保护视力引导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学校就进一步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非经学校许可,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

(二)如学生擅自将手机(包括充电器等附属用品)带入校园的,一经发现按《乳源中学学生操行量化考核办法》进行处分,并做收缴处理,由学校统一管存,收缴的手机一律由家长领回或期末返还。

(三)私自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导致丢失,学校概不负责。(考虑到学生与家长的便利联系,学生可以通过班主任、科任老师、学校办公室打电话联系家长,家长有急事可直接与班主任或科任老师联系。)我们希望您和孩子能积极响应,也期待你们能够理解并支持学校的决定和做法,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为乳源中学的校风、学风建设出一份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尽一份责。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源中学

2024年5月24日

二、《乳源中学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随着气温的逐渐回升,孩子涉水活动增多,溺水风险也日益增加!预防孩子溺水安全工作务必引起全体家长高度重视!要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和自救能力,严防溺水事件的发生。

(一)要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

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擅自下水施救。

(二)要帮助孩子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加强孩子自我保护意识,不到危险、陌生的水域游泳、玩耍。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做得“两会”

1、发生险情时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

2、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三)要切实做好孩子监护工作。

尤其是“双休日”和假期,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四)要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勿存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教育孩子相互监督,对于那些违反纪律,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渠边、河边、水坑边玩耍的同学,教育孩子要坚决抵制并劝阻,并及时向家长报告。

(五)要教育孩子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成年人相助,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并及时拨打110、119、120急救电话。

总之,我们要不断地提醒我们的孩子要远离危险水域,遇到他人溺水要沉着应对,以最快速度寻求成人帮助,不能贸然施救,避免造成更大悲剧。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牢固树立“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源中学

2024年5月24日

三、《乳源中学关于禁止中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及学生书》

各位家长朋友们、同学们:

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共享单车等)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危险。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时有发生,不仅给骑行者本人带来伤害,也给道路上行走的行人或车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更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一)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骑车的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二)中学生骑电动车的危险因素

1、很多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好奇、攀比的心理,贪玩及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

2、电动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学生性格比较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部分学生骑电动车经常搭载同学或朋友,或不好意思拒绝同学和朋友要求搭乘的请求,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5、部分学生骑电动车时炫技,喜欢在路上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生命安全。

6、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7、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易酿成惨祸。

(三)温馨提示

1、家长们要加强教育监护,确保孩子安全。

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中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车。希望广大家长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

2、同学们要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请同学们检视自身,郑重承诺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骑行电动车上下学,不戴头盔乘坐摩托车,更不得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威严,生命可贵。在此,我校真诚的请每位学生家长予以高度重视,杜绝自己的孩子骑机动车或电动车上学。衷心感谢您的配合!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源中学

2024年5月24日

最后,祝您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供稿:德育处
编辑:阮艺
初审:谭远清
终审:陈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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