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心明道,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

创建于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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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此为契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下足党纪学习教育“三门功”。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十八大后进行的第三次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乘时顺变。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深悟透《条例》为重点,将《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在苦苦求索中知其表、明其里,清除思想杂草、洗涤灵魂角落,正心明道,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   

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静水流深,以“常自律则尘不染,己身正则邪不侵”为座右铭,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要在检视上动真格,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常修课”,时时以现实典型案例为镜鉴,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反面典型“无知无畏”的惨痛教训,常敲警醒钟,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绷紧廉洁自律之弦。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党纪学习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广大党员干部要摒弃“学归学做归做”、学用“两张皮”的形式主义,坚持把正确用权刻入脑海,把谨慎用权融入骨髓,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强化“人民至上”的理念,心怀“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公仆之心,奔赴经济建设、民生服务、乡村振兴等一线去,以勤入“群众之门”解难题的“温度”,拓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效度”;要谨慎用权,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利为民谋,守纪正行,把全部精力集中到造福群众上,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坦坦荡荡为官。(龙门镇:郭文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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