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停歇的中青年们——执法四队这段时间都干了点啥

坚定不移的唯物主义者
创建于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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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夏来临,上一周还感觉春未走远,这一周已然是难以用一句话形容的温度。炎热的日子里执法四队的工作气氛也愈加浓烈起来。

    2024年5月11日,对一起涉嫌未经批准在草原上从事采石活动案件的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群众提供线索,称磁山镇多处废品回收站存在回收废旧物品不规范的情况,2024年5月22日,执法四队队长靳佳鹏带领四队队员对磁山镇磁山二街、万年矿生活区、刘庄村附近从事废旧物品回收行业场所进行情况核实,并且依照《邯郸市再生资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从事废旧物品回收行业场所是否具备相关从业资质,是否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和是否按照规定对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进行登记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针对其中两家未对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进行登记的场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普法教育后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废旧物品回收场所负责人改正违法行为,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相关规定对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进行登记。

    《邯郸市再生资源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和经营行为而颁布的一项地方性法规,是各个涉及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管和执法部门日常工作所需的重要法规依据,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让从业者具备相关法律常识是规范该行业依法依规经营生产的重要基石。

    2024年5月22日,接群众举报称磁山镇崔炉村某农资门市涉嫌经营不合格农资产品,根据群众举报执法四队队长靳佳鹏迅速带领执法人员赶赴实地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门市经营者存在销售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四队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勘验、对经营者进行询问后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对门市经营者给与警告,并要求他停止违法行为,将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下架。

    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的经营从业者中存在相当一部分未脱离日常农业生产的群众,相较于单一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群众来说,他们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但是对一些接触频次较低的法律法规依然会存在一定盲区,从而导致自己在从事农资产品的经营时会被动的违反相关规定;近年来上级部门多次强调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对于涉及基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行业,要求各执法部门采取“重普法、慎处罚”的工作方式,这也对每一名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的辩证思维和换位思考提出了新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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