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校园  护航成长——济宁市实验小学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 活动

和爱教育
创建于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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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是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济宁市实验小学以校园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坚持品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并重,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教育全校师生自觉学法、知法、守法,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全面提高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活动,宣传民法典知识。

“学习民法典”主题升旗仪式

为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学习效果,学校利用周一升旗仪式,邀请法制副校长、普法宣讲员等在国旗下讲话,积极营造学习法典、运用法典、崇尚法典的浓厚氛围。

                  法制讲座进校园

学校开展“我心中的的民法典”主题宣讲活动。本次活动邀请济宁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林传亮老师为学生作报告。林老师结合学生实际,对《民法典》修订的重要意义以及《民法典》的新亮点作了详细解读,让学生真正领悟民法典的内容。林老师还和孩子们积极互动,从身边的小事谈起,培养孩子们用法思考问题的意识

组织召开主题班会

5月中旬,各班利用班会,积极宣传民法典知识。本次宣讲,贴近学生生活,事关学生贴身利益,重点介绍了民法典中的几个亮点:

1. 见义勇为免责《民法典》原文: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害人损伤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 拒绝校园暴力《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它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当你受到欺负时,要勇敢站出来反抗。

创编学法小歌谣

创编学法童谣,用同学们喜欢的方式讲法、学法。

主题书画比赛

为激发同学们对法律的关注,学校鼓励学生围绕“学习民法典”办一期手抄报或主题绘画、漫画、书法作品等,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双手宣传民法典。

本次《民法典》主题教育系列活动,营造了浓郁的法治氛围,提高了全校师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和责任。今后,学校将继续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使法律教育经常化、规范化、行为化,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学生们的心中,引导学生成为有法律意识、有道德担当的新时代好少年!

编辑:郭倩

照片:各校区大队部

初审:刘振

终审:卢小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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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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