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卢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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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山区星光小学“石榴花开法律法规进校园”活动纪实

创建于05-22 阅读409

五月榴花照眼明,枝间时见子初成。

——— 韩愈

        五月的雨,阑珊了春意,五月的风,吹进了校园。正是石榴花开的好季节,正是学习法律法规的好时节。为严格规范校园内标志标识使用,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突出抓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 族团结进步条例》《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星光小学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旨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及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同时更为了促进中华文化认同和文化传承。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工作新的阶段性特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势在必行。作为小学生,更要学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体师生认真领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作为时代洪流下的个体,领悟“集体力量”才能够不失方向。作为新时代小学生,不仅要实现中国梦,更要说好普通话,写好手中字。

编辑:卢万萍

初审:张    巍

复审:于    华

终审:聂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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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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