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爱路护路 安全同行——大田县红星幼儿园香山分园开展铁路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大田县红星幼儿园香山分园
创建于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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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铁路的发展,铁路交通让人们的出行更加快捷便利,与此同时,铁路潜在的危险性也同时存在。为加强对幼儿的铁路安全宣传教育,也为了营造良好的知路、爱路、护路氛围,2024年5月22日下午,大田县红星幼儿园香山分园联合福州铁路公安处大田车站派出所开展了“铁路安全进校园”活动。

铁路安全知识宣讲

        我们邀请到大田车站派出所郭晓燕警官为大家进行铁路安全知识讲解,通过观看动画片解读、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现场问答等形式,向孩子们讲解了简单易懂的铁路安全知识,引导孩子们要学会保护自身安全,遵守法律法规,维护铁路安全,做遵纪守法、爱护铁路的好孩子。

       郭警官强调了禁止在铁轨上行走、玩耍、摆放障碍物等危险行为;禁止在铁路附近放风筝、打弹弓、燃放孔明灯等,并呼吁大家自觉遵守铁路安全规定。

         最后郭警官希望孩子们们自觉遵守铁路安全的同时,回到家里跟家人多加宣传。小手拉大手,共同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让我们平安出行,快乐成长!

     

铁路安全小知识

铁路安全十不准

         铁路安全十不准禁止穿越铁路:《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七款规定:禁止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禁止放养牲畜:《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牲畜。

       禁止击打列车:《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禁止击打列车

       禁止倾倒垃圾:《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禁止放火烧荒:《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

       禁止摆放障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第三款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八款规定:禁止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

        禁止拆损设施:《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禁止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标桩、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禁止私搭乱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

       禁止种植树木:《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维护铁路安全、保障铁路运输畅通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让我们共同遵守并积极宣传铁路规章制度,维护铁路运输安全,使“爱路护路”的观念深入人心,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同时,也由衷的祝愿我们的火车飞驰在祖国大地,让我们的经济繁荣发展!

编辑:田慧敏

终审:林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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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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