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准确把握《条例》的精髓要义,2024年5月21日,临高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党支部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条例》,党员干部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谈体会、找差距、明思路,推动《条例》学习真正入脑入心。
一、钟鸿杰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四条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五条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 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 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一条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 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 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四条 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五十五条 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七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八条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九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六十条 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二条 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三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六十五条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七条 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九条 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王理领学《坚定不移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危害性,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建立起来的先进政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人民”镌刻在自己的旗帜上,无论世情、国情、党情如何变化,无论党的工作任务、内容、方法怎样改变,这一性质宗旨始终如一、矢志不渝。从建党初期明确提出党的任务是为中国广大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到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领导群众打土豪、分田地,到解放战争时期领导人民在解放区进行大规模土地改革,再到新中国成立后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我们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谋利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仍然有一些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为民服务不上心不尽力,有的喊口号、装样子、假把式,有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有的贪大求洋、任性决策、敷衍塞贵、冷硬横推,有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这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尽管存在于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与党的性质宗旨格格不入,任其发展下去必然会背离党的宗旨、贻误党的事业。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就是因为我们党始终紧紧依靠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是党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出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是人民群众干出来的,改革开放的历史伟剧是亿万人民群众主演的,新时代的伟大成就是党和人民一道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历史充分证明,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赢得人民信任,得到人民支持,党就能够克服任何困难,就能够无往而不胜。反之,我们将一事无成,甚至走向衰败。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激发群众热情、鼓励群众参与、赢得群众信任方面,采取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措施,凝聚起了党带领人民群众团结奋进的磅礴伟力,但少数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在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方面还存在问题和不足:有的对群众冷漠麻木,把群众的操心事当成麻烦事,甚至与民争利、动群众“奶酪”:有的不愿做不会做群众工作,和群众搭不上话、坐不到一条板凳上,同群众隔着一堵“心墙”。群众身边的这些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如果不解决,会像一堵无形的墙把党和人民群众隔开、像一把无情的刀割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长此以往,将会使我们党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甚至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历史久、人数多、规模大,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推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变得更加坚强有力,确保党始终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必须迈过的一道坎,是全面从严治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啃下的硬骨头。我们党有 9800 多万名党员、5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基层是不可忽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在基层有更为具体的表现,主要是,如何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牢记初心使命,如何防止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如何具备适应新时代要求能力水平、巩固基层政权,如何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冷漠麻木,把群众的操心事当成麻烦事,甚至与民争利、动众“奶酪”:有的不愿做不会做群众工作,和群众搭不上话、坐不到一条板凳上,同群众隔着一堵“心墙”。群众身边的这些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如果不解决,会像一堵无形的墙把党和人民群众隔开、像一把无情的刀割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长此以往,将会使我们党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甚至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历史久、人数多、规模大,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推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变得更加坚强有力,确保党始终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必须迈过的一道坎,是全面从严治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啃下的硬骨头。我们党有 9800 多万名党员、5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基层是不可忽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在基层有更为具体的表现,主要是,如何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牢记初心使命,如何防止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如何具备适应新时代要求能力水平、巩固基层政权,如何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如何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如何铲除基层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些问题难题追根溯源,都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息息相关,必须认真研究、坚决整治,把大党独有难题的基层问题解决好,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生动局面。
经过百余年探索和接续奋斗,我们党已经找到了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正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已有基础上继续前进,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解决现代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必然会遇到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从党内来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顽固性、多发性的问题,其中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已经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绊脚石”。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导致党中央关于现代化建设决策部署特别是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在一些地方卡在“最后一公里”不能落地落实,影响到现代化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少数干部的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廉,既破坏社会公平公正,导致现代化建设的“蛋糕”在一些地方不能做大分好,又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在现代化建设任务最艰巨最繁重的农村,还会影响到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是新时代最大的政治。面对最大的政治就要有最鲜明的态度。必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以优良作风作引领,以严明纪律强保障,以反腐惩恶清障碍,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职责所在、使命使然。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安排部署,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瞄准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供暖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整治,深入整治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特别是校园食品安全等方面突出问题,坚决纠治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探索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用好基层监督力量,把反腐败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落实到基层,加强对基层干部队伍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三、学习“清廉海南”警示教育案例材料:《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四、党员研讨交流。
最后,钟鸿杰书记强调,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家局党组部署要求和局党组工作安排,扎实有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作出表率,逐条学习《条例》,认真学习中央媒体、共产党员网、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对《条例》的解读,运用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开设的“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栏目,深化《条例》理解运用。要抓好以案促学,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到实处,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