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进校园 “典”亮教师法治意识 ——长春市九台区第四中学法治教育主题培训

长春市九台区第四中学
创建于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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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作为社会行为的规范,对我们每个人而言都至关重要。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不仅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更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为增强教师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长春市九台区司法局,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九台区司法局卡伦湖司法所,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妇联 联合我校 开展了本次《民法典》进校园  “典”亮教师法治意识主题 法律教育培训。


我们请到了卡伦司法所所长——本次活动的主持人:九台四中法治副校长陈君为我们深入浅出的讲解法律知识。

与会领导

华商律师事务所书记石强

华商律师事务所主任杨震

九台区第四中学法制副校长暨九台区卡伦司法所所长陈君

九台区第四中学校长宋先成

九台区第四中学副校长徐成利

陈君副校长说:

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它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更是我们日常工作、主活中不可或缺的法律保障。

民法典对于教职员工的权益保护有着明确的规定,无论是教育教学权利、学术研究自由,还是薪酬福利保障,职业安全、健康等方面,民法典都为我们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通过学习民法典,我们对教职员工的权益保障、校园管理等责任界定等方面的更加深入的了解。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学习民法典不仅仅是为了了解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要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

 杨震主任做宣讲 

教师提问互动

分发宣传手册

此次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通过普及法律知识,使学生们得以零距离接触法律。不仅如此,这次活动还在全校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学法、守法的法治宣传热潮,有效增强了我校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学生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法治教育,从而为进一步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审稿|陈明军

撰稿|魏明华 

制作|商婉婷

摄影|柏李宾

九台四中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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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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