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促成长 携手育未来——科尔沁区回民小学《家庭教育促进法》普及宣传活动

🌺嬿ル飛飛🌺
创建于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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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营造良好家庭教育氛围,助力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新生态,科尔沁区回民小学举行了家庭教育宣传周学习活动。

      家长们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告诉家长家庭教育“是什么”“做什么”“怎样做”,也规定了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应该承担的责任。通过学习,家长对家庭教育有了更科学、更全面的认识,为依法带娃、科学育子起到了一定的引领作用。

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教育有方,教无定法。让我们家校携手,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育儿专业水平,享受与孩子一起成长的快乐,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初审:张秀梅

复审:刘金亮

终审: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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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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