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继续增强全园师幼和家长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不断提升语言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响应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同时推动我园的语言文字工作,做到人人都讲普通话,人人都写规范字,一起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环境,现在让我们去了解规范的语言文字吧!
什么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文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九条 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一条 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第十二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第十五条 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六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
(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第十八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第十九条 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京话为基础方言,以典型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什么是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推广普通话有何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推广普通话就是不让说方言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推广普通话并不是不让说方言,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语言政策。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而是要在会说方言的基础上,还要会说民族共同语。推广普通话总的要求是在正式的场合和公众交际的场合讲普通话,但并不是排除在非正式场合讲方言。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是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的,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所有场合一律不让说方言。
(1)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2)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部门人员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省级及其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应达到一级甲等水平;
(4)公共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应达到三级以上水平,其中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和导游等特定岗位的从业人员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5)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不同岗位的从业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什么要求?
推广普及普通话的意义和作用
推广普及普通话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社会公共事务。推广普及普通话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克服语言隔阂,促进社会交往;
第二,有利于促进各地区人员交流、商品流通和建立统一的市场;
第三,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的交流,发展各民族经济,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第四,有利于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公民文化素质;
第五,有利于提高中文信息处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社会信息的建设,适应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普通话是全国通用语言。说好普通话就要从小抓起。在学校内普及使用普通话,可以起到改善交流效果、规范师生言行、提高师生文明意识的作用。而小学阶段也是孩子语言训练的最佳时期,这就需要我们老师、家长一起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规范的语言环境,营造使用普通话的良好氛围。为了孩子健康成长,我们向老师、家长和同学们发出推广普通话的倡议:
1.请老师和家长们自觉做普通话和规范字的使用者、示范者和宣传者。
2.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规范使用文字,坚持给予孩子正确规范的引导。
3.在学校坚持使用普通话,养成良好的习惯。
4.在学习、生活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学生与学生、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家长彼此交流应使用普通话,形成良好的语言交际环境。
5.语言交际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口语发音,并且能和周围的人相互督促,使规范用语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6.尽量带动家人在家庭生活中使用普通话,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主动推广普通话。
7.尽量坚持在社会生活中使用普通话,为城市形象的塑造,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尽一份力量。
8.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写好规范字,从你我做起。让我们一起,积极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亲爱的家长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校园和家庭是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主要阵地,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人人说好普通话,人人使用规范字,小手拉大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家庭、影响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语言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