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5月13日至19日)
1、用您的智慧为孩子描绘精彩人生。 2、没有合格的父母,哪有合格的孩子。 3、父母即榜样,己身正,不令而行。 4、千学万学学做父母,千教万教教子成人。
5、你眼中的孩子,就是孩子眼中的你。 6、正人先正身,教子先教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 家庭责任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湡水学校初中部在家庭教育国际宣传周来临之际,于4月23日召开家长座谈会,值此宣传家庭教育相关知识,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问题。
温小娜主任向家长们做了主要发言,先就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活动,课程安排等方面做了详细讲解和介绍。
其次就《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条款做了详细解读,与家长一起学习,分享家庭教育的心得体会。
家长们纷纷留下心得体会,表示会用心科学依法陪伴孩子成长。
家庭教育工作是个长期的工作,是每个家长的必修课,人民日报曾刊文指出“教育好子女是每个家长的一项重要事业”。我们以此共勉,希望家校同心协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