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

傍晚的海风
创建于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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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19日下午,接到群众举报,有一批肉鸭从定安县运往临高县未经检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5人次,执法车1辆,前往落地目的地。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和举报材料,执法人员到波莲镇冰廉村委会古榔上村执法检查,到场后,发现运输车辆粤GM2885已离开,饲养场地有车辆轮胎痕迹,执法人员向农户王某某出示了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检查中发现王某某家饲养场地有数千只肉鸭,经检查,王某某无法提供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王某某表示其是饲养管理员,不是卖家,并提供了卖家莫某某相关信息。莫某某的行为涉嫌违反《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传唤莫某某次日到我局立案调查。

      下一步,我局根据“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要求,加强执法检查,紧盯动物产地检疫、依法严厉打击违规调运畜禽、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销售或屠宰未按照规定佩带畜禽标识的牲畜、骗取或伪造变造及转让检疫证明或检疫标志、冒用检疫出证电子账户等违法行为,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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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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